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对标对表,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源城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源法治办〔2023〕7号),现就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我局高度重视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和把握,并在日常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重大部署和法治精神。一是推进依法行政。我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强化理论学习。我局利用局党组会议和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不断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制定《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普法责任清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必学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内容,以点带面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综合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思维。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1310”具体部署,准确把握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的各项工作部署,党组成员先学一步、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有力地保证了工作深入、有序地开展,主动研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障碍。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权责清单赋予的权责行使职权,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严格督促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不得违规干预执法办案及案件处理事项,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察的监督,充分听取监督部门的意见建议,严防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四是完善城市管理制度规范。按照“便民利民、合理布局、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制定《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临时占道经营的暂行管理规定》,允许临时占道经营。进一步规范流动摊位临时经营和店铺临时占道经营的管理,维护河源市源城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有效激发社会经济和城市活力,助力我区经济发展。
(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细化工作任务,聚焦“关键少数”,落实我局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协同推进的工作责任制,做到组织健全。三是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履行了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积极组织城市管理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今年以来,我局面向本单位及各镇街执法人员组织了三期城管执法业务培训班,参与培训人员约400人次。培训班主要分为理论和实战,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理论教学部分,学习内容包括了城管执法领域涉及的职务犯罪、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方面知识,不仅从专业法律、城市管理理论方面探讨和论述,还有城管执法规范要求及城管案例实务的讲解和剖析,适应了新形势下城市管理执法理论更新和实务操作的需要。实战锻炼部分,由退役教员分别教授防暴专业技能和队形队貌训练,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精神面貌和提高了实战技能。
(五)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能。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三项制度。为有效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我局制定《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细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2023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8宗,行政检查案件127宗,处罚金额124.107万元。
二是服务民生,推进柔性执法。我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做好“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工作,积极推进“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制度,准确把握处罚裁量基准,注重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其次,促进我市地摊经济良性发展,发挥其在市场经济调节作用,由“治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结合城区地摊经济的实际经营情况,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合理规范、分类设置了25个临时疏导点,引导流动摊贩有序规范经营,形成有烟火更有文明的地摊经济新秩序。
三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我局持续深化窗口服务标准化工作,提高占道审批、户外促销活动审批工作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将户外促销活动审批列为即办件,缩短审批时限为1个工作日,缩减审批层级,以简化审批流程。2023年以来,我局办理了占道审批724件、户外促销活动审批969件。
四是健全法律顾问机制。我局坚持聘请法律顾问,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台账。首先在重大决策前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依托法律顾问专业知识,不断加强法律文件审查。其次定期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研讨疑难复杂案件或重大违法案件,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五是贯彻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我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实施普法计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年度普法计划,定期开展普法活动。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在定岗方面优选专业性人才作为法治工作人员,保障本单位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
六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镇街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建立健全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持续强化与各镇街的执法联动和协作配合,形成了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其次,我局持续做好乡镇执法业务指导工作,成立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小组,采用上门辅导、座谈、咨询等形式,提供日常法律和业务指导服务,指导镇街执法人员熟悉城管执法业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及时帮助各镇街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的疑难问题。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职权回收后面临新困境。2023年4月14日,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的公告》(源府函〔2023〕4号),我区对各镇(街道)行使执法职权做出调整。其中,我局共收回10项行政执法职权,且收回的职权绝大部分与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相关。因我局原有大部分执法“人财物”隶属镇街,但收回的职权绝大部分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我局现阶段拥有的“人财物”与职权不匹配,回收职权后我局急需增设执法队伍和增加经费配备,增加财政负担。
二是法律专业人员少,执法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系统繁杂但缺乏体系,且综合执法职权大多是“借法执法”,部分执法人员缺乏法律基础,依靠老经验、老习惯等开展工作,不懂法、错用法、程序违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三是法律宣传覆盖面不足。城市管理法律规范涉及群体较广,目前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普法宣传力量不足、普法宣传活动未实现常态化、普法宣传覆盖面不广。主要依靠传统的宣传方式,如海报、宣传册、宣传栏等,缺乏创新性,无法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下来,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部署推进,抓好落实落地。
二是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机构职能优化行使、协同行使、高效行使。加快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完善权责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清单,并严格执行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化提升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好法律顾问参谋助手和法律咨询服务作用,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宣贯《广东省绿化条例》《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章制度,营造广大市民群众齐参与、共维护的有利局面,为源城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