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黎子鹏
办公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宝源路1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517000
联系电话:0762-3331957
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拟订辖区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活动;负责市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
(三)负责市区临时占用、开挖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市区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管理和初审。
(四)负责建筑垃圾排放的监督管理;负责背街小巷道路、排水排污管道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的市政、环卫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规划图纸评审及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的管理;检查监督区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督促、考核区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开展目标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容环境监察方面对破坏城市道路、地下各类管线,损坏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理;负责对在市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及其它公共场所乱倒乱丢垃圾、余泥渣土、物料和违法设置标语牌、报亭及违法占道、乱摆卖、超门槛经营、临时构筑物等影响市容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负责对未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集会、展销、咨询、销售奖券或从事卖艺、游医等活动进行教育和处理。
(七)负责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公厕的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的中转运输、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和管理、道路洒水冲洗、墩头压缩站的监管、市区无主建筑垃圾收运、市区废旧家具收运等工作。
(八)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负责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领域、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工商管理方面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城市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九)负责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负责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和城管服务热线的建设、管理、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工作。
(十)负责查处上级交办的违法违规案件。组织开展全区城市管理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负责城市管理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十一)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