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源城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部署推动法治河源建设的具体举措,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依法监督,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4年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认真落实财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
1.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河源市源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源城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2.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
3.持续健全完善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及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切实把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在行动上。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核心要义
1.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及干部学习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学法活动、网络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组织财政干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与财政工作密切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法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业务培训以及学法考试,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财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2.落实普法责任,多形式开展活动强化法治宣传。一是围绕“八五”普法工作目标任务,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全年普法工作计划,完善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实施分类普法、精准普法,运用微信、粤政易以及学习强国APP等平台,把学法普法引向深入,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二是结合“九个一”工作、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等系列部署要求,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全国反诈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禁毒、反诈、反邪教等知识的知晓度,取得良好社会宣传效果。
(三)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坚持做好财政服务保障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财政收支规范管理,牵头起草《关于源城区党政机关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的通知》《源城区开源节流工作方案》并推动印发实施。坚持依法依规加大税收、非税征管力度,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统筹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支持做好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保障。
2.持续强化财政监管,推动财政运行提质增效。一是依法严格落实财政监督。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制订2024年度全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重点聚焦预算执行、公用经费控制、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重点检查,全面提升财政规范化管理效能,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印发实施《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源财采购〔2024〕5号),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培训人数达400人次,增强全区采购单位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能力,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严格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强化评审质量控制,加强项目跟踪监管,优化“百千万工程”领域重点项目评审工作机制。牵头推动《源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不断优化评审流程,全面提升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水平,有力保证了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
3.深入推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和会计代理记账改革,强化措施部署,分布有序推进,促进资金使用末端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不断强化财务核算和监督,有效提升全区财务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通过完成74家公办学校和12家公办医院(事业单位)以及25家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集中核算改革工作任务,相关领域的财会监督水平和资金拨付效率进一步提高,业务运转成本进一步降低。
4.以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履行资金保障职责,落实各项纾困惠企政策,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积极性、精准性。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助力优化我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5.推进“数字财政”平台应用建设。持续加强“数字财政”系统运营运维保障,坚持横向联动,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和其他事项办理进度,促进实现财政管理的“千里眼”和“高速路”。2024年“三保”预算全面实行“数字财政”系统线上编报,有效提高源城财政管理的先进性、规范性。
6.坚决履行财政保障职责,全力支持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治区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安排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源城法治政府建设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两平台”“粤执法”等平台应用,全面、合法、准确、及时地对我局行政执法审批事项进行公示,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二是坚持执法全过程留痕,按照执法案卷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使用和管理,落实开展执法案卷自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三是强化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力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以法治视角和专业知识参与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持续做好法律服务支撑保障,有效防控法律风险,推动财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
2.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推进财政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展现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形象。我局2024年新考取行政执法证件人员6人,现有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共13人。
(五)多措并举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局党组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建设,确保财政系统行政决策依法科学高效,为实施依法行政和财政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高度重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严格遵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规范包括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各项关键业务流程与行政事项工作程序,不断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常态化防范各类经济业务风险。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备案、评估及清理全流程管理,不断提升财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2024年牵头印发《源城区财政局 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源城区水务局关于印发〈源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的通知》(源财农〔2024〕57号),促进财政权力规范运行。
4.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推进财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双公示”等制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依法做好财政领域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发布区财政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开区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5.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我区民生、教育、经济等建议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4年共承办市人大协办件1件,市政协协办件1件;区人大协办件2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6.健全完善财政部门信访投诉请求办理机制,及时受理群众信访投诉请求,依法依规、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纠纷,全力保障源城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2024年共受理并协办调处解决信访件3件,且未发生群体性和网络舆情发酵事件。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4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推动财政法治化建设,把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融入财政工作方方面面,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法用法需要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涉及各领域各方面,对财政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当前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加强,注重学习财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对待其他领域法律法规缺乏主动学习意识。二是财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局机关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和综合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是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足,存在对“粤执法”平台的运用不熟悉、重视程度不高等现象,执法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普法创新性、专业性还不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还需加强。因大多财政干部非法学专业,非财政领域的法律知识储备较少,导致目前财政普法宣传方法创新不多,未能全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更多的是通过设置法治宣传栏、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为主,普法机制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推动财政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观念。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增强法治观念,融入日常业务学习培训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工作、解决问题,扎实推动财政干部学法、懂法、尊法、守法,为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是持续深化财政执法规范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财政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落实,督促推动“粤执法”平台的学习应用,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持续营造财政法治宣传氛围。立足财政职责,落实落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财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系列法治建设普法宣传活动,让财政法律政策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增强全民财政法治观念,助力源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源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