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区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现将《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延用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河发改价格〔2024〕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延用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索引号: | 11441602007260534A/2024-00034 | 分类: | 其他、通知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03 |
名称: |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延用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
文号: | 河发改价格〔2024〕49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23 |
主题词: |
区教育局、区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现将《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延用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河发改价格〔2024〕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延用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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