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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2007260534A/2024-00056 分类: 其他、批复
发布机构: 河源市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07-22
名称: 关于源城区太阳广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号: 源发改〔2024〕57号 发布日期: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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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源城区太阳广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7-23  浏览次数:-

广东省河源运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河源市源城区太阳广场停车场保管服务收费请示》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规定,经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现就源城区太阳广场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小车停放服务1小时内(含)免费;超出1小时后,每小时收费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24小时内(含)封顶20元。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停放。

  二、有关要求

  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需依法依规实施市政公共资源经营收益的使用管理,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