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区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部署推动法治河源建设等工作要求,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承担起组织推动学习贯彻的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相关工作要求推动法治河源建设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会议、培训及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学习,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认真传达学习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将全力推进“百千万工程”与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和区委“1139”具体措施结合起来,突出以学促干,聚焦“六个大抓”,大抓年字系列活动、大抓产业规划建设、大抓项目谋划建设、大抓营商环境优化、大抓便民利民行动、大抓安全保障治理,为源城建设绿色崛起现代化枢纽城区中当先锋、做表率作出发改贡献。
三、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区发展和改革局法治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强化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规范化建设。将法治建设与全局工作相结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加强法治教育、法治建设与局业务工作等同部署、同安排。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带头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主动参加学法考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将依法履职情况列入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加大全局干部职工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等学习宣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组织全体干部参加2024年度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为100%;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在线培训考试,已培训10人;组织参加区司法局举办的法治培训2期4人。
四、依法履职尽责,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河源市和源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全力推进2024年度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规范决策程序,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坚持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进阳光行政,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三是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答复作为促进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以办理工作促进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推动建议提案落实,推动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业务工作落实,实现双提升。四是积极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局内聘请1名法律顾问,重大事项实施前先咨询律师顾问意见,进一步提升局内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在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和公布等各个环节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今年我局暂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4年主动向社会公示3条行政检查、1条行政处罚信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随机抽查监管,确保领域全覆盖,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截至当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项,还有1项正在有序推进中。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我局现有10名行政执法人员,均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按要求完成本年度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四是创新行政执法形式。持续深化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应用,提高运用“粤执法”平台开展执法的案件数量,切实提高无纸化办案率。
(四)自觉接受监督,不断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73条信息,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3件。二是自觉接受权力监督。坚持把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作为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途径,2024年办理政协主办提案3项(其中8件),代表委员满意度为100%。积极配合巡察和审计工作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扎实推进“双公示”信息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2024年全区总共接收57940条数据,合规率100%,及时率99.93%。二是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支持失信主体重塑信用。2024年向300家企业发送信用修复告知书,助力54家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三是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城管、交通、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履行义务,消除失信事件的影响,2024年已有2家企业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9家企业退出行政处罚名单。四是组织开展“粤信杯”诚信微视频和诚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大抓诚信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诚信宣传进社区等活动接连不断,“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六)落实普法责任,不断加强普法宣传。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局普法宣传力度。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5”国家安全日等节日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LED滚动屏,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提袋、组织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地进行普法宣传。二是积极开展行业普法宣传。结合我局实际,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业务性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切实做到“管行业管普法”,进一步提升服务对象对行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虽然局内经常组织各种形式的法治理论学习,但是仍有个别干部职工存在学用脱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具体工作的实践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
(二)法治政府建设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够强,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遇到问题仍习惯运用主观、靠经验做决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升,个别股室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对“互联网+监管”“粤执法”等平台的使用不够重视,执法数据上传的及时率、准确率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加强。当前,我局虽然有10名行政人员取得了执法证,也参加了一些执法培训学习,但是大多数人员今年没有参与过行政执法,执法工作经验较为欠缺,行政执法实操能力不强。另外个别行政执法人员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不够熟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政执法检查效果,影响执法程序、执法台账的规范性。
(四)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法治宣传活动形式较为单一,还是以法治宣讲、法治讲座等线下传统的形式为主,法治宣传工作形式创新不足,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为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持续深入法治学习。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法治基本理念,注重通过法治实践,进一步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工作水平。
(二)持续开展法治宣传。结合我局职能,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拓展宣传形式,重点在粮食、营商环境、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有目标、有计划地开展普法宣传,将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三)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深化主动公开,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巩固提升2024年大抓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工作成效,结合2024年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制订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双公示工作机制,力争实现双公示总体达标率100%。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力度,推动各部门开展系统性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促进我区营商环境在自身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