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客运招呼站及停靠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河源市空港城市候机楼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招呼站许可进行了审核,符合许可条件予以公示,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的许可事项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宝源二路南8号源城区交通运输局办证大厅,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309663,传真:0762-3309660。
河源市源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