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6027361624757/2023-00058
科技、教育、通知
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
2023-12-20
源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源教〔2023〕370 号
2023-12-22

源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2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学生资助工作,维护学生权益,保障教育公平、公正,确保学生资助资金安全,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检查和评价的长效机制。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粤教助〔2020〕6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等文件精神和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要求,现对我区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2023年落实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常态化检查工作机制

  各校(园)应建立常态化自检工作机制,对学生资助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资助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法、资助信息公开、资助政策宣传、资助发放签收、资助工作台账等工作规范性进行自检;对受资助学生的满意度进行调查。该项工作按自然年落实,一般情况下在秋季学期资助工作结束后进行,以检查促工作,深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

  二、加强重点保障学生资助情况检查

  各校(园)应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重点保障学生的资助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应助尽助,未助有因,弃助有证。各校(园)于12月29日前完成《2023年秋季学期重点保障学生资助情况》在线填报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维护重点保障学生权益。

  三、加强受助学生意见调查

  各校(园)应对受助学生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引导学生(或家长)对学生资助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各校(园)通过调查问卷形式对受助学生的满意度进行调查,汇总调查意见和评价。我局将于12月29日前抽选不低于30%受助学生的调查问卷进行意见汇总,以评价促改进。


源城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