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粤教策〔2007〕46号)及市教育局《河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通知》(河教基〔2022〕1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区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局联合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各中心校等有关单位人员成立年检工作小组,于2024年5月期间对全区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2023年度河源市源城区民办幼儿园年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受检105所民办幼儿园基本能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做到依法办园,依规治园,办园证件齐全,办园目标明确,办园思路较清晰。幼儿园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收费管理规范,能严格按照收费备案进行收费,做到公开、合法,无发生政治安全事件,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主要亮点
一是基本做到去小学化现象;二是教育教学形式内容比较丰富,区域活动能体现孩子自主性,游戏化课程和特色课程比较丰富;三是大部分幼儿园做到电子版资料查阅,且较完善、规范;四是家长工作较扎实,满意率高。
三、存在问题
一是党建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幼儿园校园文化内涵建设薄弱;三是有36所幼儿园教师资格持证率未达标;四是大部分幼儿园教育教研工作比较薄弱,没有针对性开展教研活动;五是大部分幼儿园藏书存在拼音读本或英语阅读本的现象;六是个别幼儿园购买社会保险福利不足80%,“一金”未购买;七是营养膳食管理能力欠缺,个别幼儿园幼儿蛋白质摄入量不足;八是部分幼儿园自主区域活动开展流于形式;九是安保工作不到位,专职保安员配备不足,安防器械不齐全,视频监控保存时间未达30天。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办学。坚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幼儿园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党的工作与保育教育工作紧密融合。全面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文件精神,从服务幼儿和服务家长的角度出发,树立科学保育教育理念,对幼儿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健康发展。
(二)加强园务管理。全面完善园内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园务管理水平,建立合理的生活常规,确保各项活动有记录、有总结,有据可查,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保健、卫生、防疫、消毒、安保等制度,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安全防护能力,制定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配足配齐安保设施设备,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幼儿园营养膳食管理,确保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
(三)改善办学环境。根据规范化幼儿园的办园标准,注重园内文化内涵建设,不断完善园舍建设,创设丰富适宜、富有童趣、有利于支持幼儿学习探索的教育环境,配备数量充足、种类多样的玩教具和图画书,满足幼儿多样化学习需求,有效支持保育教育工作科学实施。
(四)树立科学理念。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明确教育目标,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包括认知、语言、社交、情感、动手能力等方面的发展。要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教研工作,不开设超越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科课程,全面杜绝“小学化”倾向,充分提供各种适龄的教育活动。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加强“岭南幼儿园自主游戏”项目的推广和落实,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和兴趣培养,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五)提高队伍素质。把好新教师入门关,在录用新教师时,必须将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作为必备条件,完善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数据,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及时更新教师动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同时,加强教师师德工作,注重教师专业能力建设及培训。幼儿园要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福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潜心育人机制。
(六)强化家园联动。强化家长参与和监督管理。通过家长课堂、家长开放日、家访等形式,认真听取家长对幼儿园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意见、建议。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育儿方法,努力构建家园合作共同体,进一步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
五、年检结果
(一)优秀的幼儿园(27所)
(二)良好的幼儿园(47所)
(三)合格的幼儿园(31所)
年检工作是对全区民办幼儿园2023年度工作的全面检阅,旨在指导民办幼儿园不断提升,促进民办幼儿园进行自我总结提升办园质量。各幼儿园要根据区年检组反馈的意见,积极整改,认真总结经验,发扬优点,改善不足,不断提升业务管理能力和教学水平,确保在园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进我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