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幼儿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粤教策〔2007〕46号)及市教育局《河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通知》(河教基〔2022〕11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我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区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25年我区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全区民办幼儿园。
二、年检工作领导小组
为高质量完成2025年幼儿园的年检工作,成立年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雄光担任,副组长由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副局长赖碧艳担任,成员由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6个年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年检工作。
三、年检主要内容
(一)办学资质情况;
(二)场地园舍情况;
(三)设备设施情况;
(四)人员配备情况;
(五)办学方向及依法治教情况;
(六)队伍建设情况;
(七)卫生保健情况;
(八)教育工作情况;
(九)教育教研工作情况;
(十)社区工作情况;
(十一)后勤管理工作情况。
四、年检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4 月3 日-4 月12 日)
各民办幼儿园对照年检内容,标准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对照“评分表”完善台账资料、填写自评分和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办园方向、师资队伍建设、保育教育、安全、财务管理、卫生保健等),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二)资料审核阶段(4月13日-4月21日)
(三)检查阶段(4月22日-5月7日)
年检工作组对全区民办幼儿园进行检查评定。 (年检资料查阅以电子资料为主)
(四)结论阶段(5月8日-5月17日)
1.年检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年度检查评分表》中带★为必达指标达标,总分值为100分,奖励表彰加分为10分,处罚惩戒减分不上限,平均得分均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均在89-80 分为良好、得分均在79-70分为合格、得分均在69分以下或必达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
2.年检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对未达到年检必达指标及存在有重大问题的幼儿园,现场书面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后复检合格的出具“年检合格”意见;对经整改复检仍不合格的出具“年检不合格”意见,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由审批机关吊销办学许可证。
3.根据幼儿园自查和年检工作组检查情况出具年检意见,报局党组审核确定年检结论,并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结论戳记。
五、年检结论的应用
(一)年检结论将作为民办幼儿园评优评先、奖补资金安排、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等重要依据。
(二)民办幼儿园的年检结论将在全区进行通报。
六、年检有关要求
(一)重视年检工作。民办幼儿园年检是上级部门要求每年必须开展的工作,目的是通过年检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确保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各民办幼儿园要对照附件内容认真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和台账工作,努力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质量。
(二)廉洁自律、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年检工作组在年检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收受红包礼金,确保年检工作公平公正、取得实效。
(三)按时上交材料。各幼儿园于4月12日前将如下材料交各片区专班成员,各片区专班成员于4月14日前统一交区教育局教育股206室 (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材料一并上交)。
1.纸质版: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原件)、幼儿园章程(复印件)、《幼儿园教职工情况汇总表》1份 、幼儿园2025年招生简章、宣传资料。
2.电子扫描版:消防验收意见书、建筑物安全证明文件或2000年后初次领取的房产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收费备案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租赁合同。
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