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源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200726034XD/2022-00012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源城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12-29
名称: 源城区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1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源城区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2-18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区第八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中共源城区民政局党总支部委员会荣获2021年源城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源城区民政局在源城区脱贫攻坚工作中被评为“先进集体”、严阳水同志在2021年被评为脱贫攻坚工作“先进个人”、河源殡仪馆党支部书记黄伟良同志荣获2021“广东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对象”荣誉称号。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2021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全面完成低保提标,坚决兜住贫困底线。根据《关于提高我区2021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源民[2021]23号)文件明确标准,源城区城市低保标准为849元/月,较2020年提高77元;农村低保标准585元/月,较2020年提高53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674户3814人,1-12月累计发放低保金2523.3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74户1913人,1-12月累计发放保障金1486.0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800户1901人,1-12月累计发放保障金1037.27万元)。

  2.做好城乡临时救助,切实发挥保障功能一是按《广东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粤府办[2021]4号)文件规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临时救助。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全力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12月底前全区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33户442人,发放临时救助金71.097万元。二是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临时救助,截至12月止,全区民政局窗口救助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17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922元。

  3.聚焦特困供养人员,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源城区民政局源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源城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民[2019]71号)文件精神,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特困供养金,并分别对特困供养人员中的全失能发放1087元、半失能发放600元以及集中供养的全自理人员发放100元照料护理护理费。2021年12月,全区保障特困供养对象424户430人。2021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提高到1359元/月,照料护理标准基本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需要,1-12月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690.42万元,照料护理费5022人次,251.86万元。

  (二)强化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1.高龄津贴工作一是80至9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40元津贴金,每半年发放一次;截至12月底,共有80-99周岁高龄老人5100人,发放金额2328800元。二是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标准200元,每月发放一次;截至今年12月,享受100周岁以上老人有17人,发放金额43800元。三是拟定于2022年1月起,将80-89周岁老人津贴由40元提高到50元;90-99周岁老人津贴由40元提高到100元;100周岁以上的百岁老人津贴由200元提高到300元。

  2.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2021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2020年每人每月175元、235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81元、243元。截至12月份,我区困难生活补贴的残疾人在册1287人;重度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在册3149人,今年以来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185.66万元。

  3.儿童福利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儿童基本福利。截至12月底,全区共有孤儿45人,其中散居孤儿22名、集中供养孤儿2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1名(其中低保对象29人,非低保对象52人,发放标准与散居孤儿相同);今年以来,累计发放220.44万元(散居孤儿发放61.62万元,集中供养孤儿50.84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7.98万元)。截至12月底前,共有9名孤儿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一万元,按季度发放。目前,福彩圆梦助学金共发放10.25万元;对全区高中、全日制大专及本科在读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人员、低保户家庭的子女以及建档立卡扶贫户家庭的子女进行一次性资助,共有199名困难群众子女享受“幸福源城”助学,发放助学金25.9万元。二是积极落实重病儿童救助政策,切实保障重病儿童基本福利。重病儿童于2021年9月份开始发放,现共有重病儿童22人,其中农村户口共有9人,城镇户口共有13人,2021年9-12月共发放30481.5元。

  4.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办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婚姻登记职能,截至12月底,办理登记结婚2318对,办理离婚766对,离婚登记申请1216宗、补办结婚登记272对、离婚登记127宗。二是6月1日实施“跨省通办”以来,办理跨省婚姻登记业务24对,其中结婚11对,离婚13对。6月21日实施“全城通办”至12月底前,办理跨区婚姻登记业务513宗,其中结婚登记406对,离婚登记82对,补领结婚证23宗,补领离婚证2宗。三是按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规范收养管理登记制度,今年1-12月份共办理登记2宗,出具不符合办理收养意见14宗。

  5.殡葬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倡导文明新风尚,截止12月底前火化户籍人口遗体1177具,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金额232.3472万元。二是制订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综合整治方案,对排查出的安葬(放)设施各类问题建立整治台账,采取一案一策方式,共排查整治公墓审批手续不完善1宗(埔前镇公益性公墓),整治违规建设“住宅式”墓地2宗并已拆除。三是开展第七届“公众开放日”活动。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的通知》(粤民函(2017)386号)文件精神,结合河源殡仪馆实际,于2021年3月27日举办了第七届“公众开放日”活动。四是协办源城区第五届节地生态葬活动。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自愿将亲人骨灰进行生态葬,到河源殡仪馆进行登记报名,并签订《骨灰生态葬协议》的家属共有21位。到场参加节地生态葬活动仪式的有河源市民政局、区民政局分管领导、河源殡仪馆等有关人员,以及自愿将先人骨灰生态葬的亲属代表们共120多人。五是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及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全区各殡葬服务机构网上预约登记1525人(其中河源殡仪馆网上预约登记祭扫人员940人,青龙园公墓465人,长乐园公益性公墓120人),接待现场祭扫群众约4.22万人,接待境外输入人员0人,现场祭扫摩托车10300辆次,接送祭扫群众接驳公共汽车730车次,骨灰楼拜祭骨灰3290盅,青龙园、长乐园、蓬莱园三大公墓拜祭1068宗,免费提供500多束鲜花供市民群众无烟拜祭,安排每天祭扫保障工作人员260人。期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也没有发生一起群众投诉事件。

  6.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截至12月底止全区共销售福利彩票2292.38万元。其中:南粤风采1343.42万元,快乐8票948.96万,筹集公益金160万元。

  (三)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1.推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一是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对全区换届选举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对各镇(街道)换届选举后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截至2月初,全区72个村(社区)全面完成“两委”和村(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工作,并全部颁发当选证书,同时重新核发了全区72个村(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证书。二是社区建设工作。指导源西街道增设社区筹备小组对筹备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成立社区居委会流程和程序做好筹建工作;8月份对东埔街道拟新增设社区工作进行了调研。

  2.推进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一是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索要的烦扰居民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非必要证明。二是配合市民政局在东埔街道、源西街道等16个社区开展“五社联动”建设社区治理创新试范点工作,在东埔街道永祥社区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工作。

  (四)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发展

  1.加强设施建设,城乡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推进了智慧养老试点、打造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动源城区第二人民福利院建设。

  2.推动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一是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统筹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一年来,已在埔前展开试点工作,得到了服务群体一致好评,前期投入了21万元,实现老年人家庭情况、健康档案、照护需求等信息资源互通。二是我区现有特困老人330人,低保老人848人,精准扶贫老人152人,共分为两期实施,第一期70户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工作。第二期次改造名单正在摸底造册中。

  (五)规范社会组织建设

  1.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目前,2021年全区共登记成立社会组织289家,其中社团6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25家。今年截止12月底网上系统共审批登记社会组织23家、变更37家、注销3家。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社会组织透明度。我局在信用广东网将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办事指南及新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年检情况等集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一是通过电话、社会组织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将年检通知下发至各家社会组织,对年检的对象、时间、内容、程序和要求等进行详细规定。2021年度,全区实际应参检的社会组织共256家,已参检136家、年检合格136家,年检率53.12%,年检工作还在进行中。二是在登记、年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过程中,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要求正式党员达到3名及以上的,应按党章的要求和规定程序成立党组织并开展党建工作;正式党员人数3名以下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或镇、(街道)党委选派党建指导员,并采取联建或挂靠的方式建立党组织。目前,我区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9家,联合建立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0家,单独建立党组织的社会团体6家,联合建立党组织的社会团体1家。

  3.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培训机构整顿工作检查组,并迅速到培训机构开展超业务范围活动清理整顿排查工作,同时联合教育、消防、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针对社会组织法人、“僵尸型”社会组织、校外培训机构、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治理行动,其中排查出“僵尸型”社会组织41家,目前注销2家,还有39家列入了待整治名录;排查校外培训机构42家,其中有3家培训机构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培训,1家机构没有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在期限范围内进行整改,在后续的重新复检时已完成整改。

  4.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工作。支持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组织各镇(街道)对所辖区域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排查、登记、备案工作。我区共有7个镇街,72个村(社区),经过初步摸底筛选出4家可培育发展的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并对其进行指导和完善工作措施,对还未成立社区社会组织的社区引导其建立工作。

  (六)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广东省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和河源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及行政管辖范围分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河民[2018]15号)精神,2021年由东源县和源城区进行源东线的界线联检工作,双方制定了联检方案,并于8月中旬进行了界桩联合检查工作,目前双方共同撰写了联检报告待双方政府签发后上报市级备案。

  (七)推进社工“双百工程”工作

  今年6月底前已完成了经办服务专门窗口和日常办公场所的建设和“双百工程”兜底民生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全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建设,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目前我区共设有7个社工站,16个社工点,现有社工86人(其中包含整合的51人),11月初,我局组织全体社工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对缺额的社工人员由上级民政部门进行补录工作,目前正在公示阶段。

  (八)巩固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我区民政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各项防控制度规定和防控指南,一是认真落实测温、健康码检验、佩戴口罩、场所清洁通风消毒等措施,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养老服务机构,坚持“高于社会面防控”标准,确保牢牢守住“民政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的工作底线。二是推动疫苗接种工作,区民政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33人,已接种第二针人数有222,接种率达95%;接种第二剂次疫苗满六个月的工作人员有167人,共接种第三针151人。三是加大对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的排查力度,特别是近日从内蒙古来访人员及内蒙古旅居史人员,截至目前我区民政系统无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

  (九)推动开展民政各项综合业务工作

  1.开展专题会议,保障党史学习全覆盖。一是我局每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党的各阶段历史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开展专题活动,提高教育质量。通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唱红歌、观看红色电影、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三是开展解忧行动,提高群众幸福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列出项目清单,齐抓共进,落实各项活动工作,稳步推进工作发展。截至目前,我局共有5项项目,现已完成4项,余下1项预计12月底前完成。

  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三级管理”责任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支部书记和各下属单位及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意识形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责任明确,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研究部署会,并指导各支部要按时制定学习计划,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照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政治自觉。三是时刻提醒干部职工守底线,筑忠诚。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利用微信群、粤政易等通讯工具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发送提醒通知,提醒大家在做好严防“四风”、落实“八项规定”的同时,要时刻警惕信息来源是否可靠,确保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禁毒工作稳步推进。我局高度重视禁毒工作,认真按照区禁毒委工作安排和部署,扎实抓好禁毒各项工作,全年开展了6次活动,派发了500余份传单等。落实经费2.5万元,积极抓好了禁毒挂点监督单位(埔前镇)的监督工作。与此同时,以设立咨询点、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开展了“进村入户”禁毒宣传活动,全面提升禁毒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4.常态化做好扫黑除恶斗争行动。2021年按照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办公室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我局对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等开展行业乱象治理工作,同时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浓厚宣传氛围,扩大人民群众知晓率,提高全民参与意识,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发动全系统参与宣传工作,各单位通过悬挂标语、在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5.开展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我局每月对下属单位开展隐患督查工作。一年来,共实地检查29次,发现安全隐患14处,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6.开展全区反电信诈骗进社区、进家庭宣传工作。制定了《源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全民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全区民政系统共152人,均已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并签订责任书,引导222人关注河源反诈中心公众号并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全年共开展了4次进社区活动。

  7.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认真履行法律赋予职权,在日常行政事务处置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办理民政领域各项业务,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严密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机制,不断夯实普法工作基础。二是注重干部学法,把好干部职工学法源头关。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下推进民政权力公开运行和监督管理。

  与此同时,积极做好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确保全区民政系统平安稳定。

  二、存在问题

  我局虽然能够在上级民政部门的领导下,扎实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关于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目标、新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民政对困难群众的保障能力和救助水平仍需提高,救助范围需进一步扩大;二是民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功能配套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公共财政对养老服务工作的资金投入不够,资源分配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精准救助,加大动态管理力度

  加大低保及特困人员的动态管理力度,定期开展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大核查,以家庭经济状况综合评估为依据,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调尽调,确保低保工作靶向精准。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推动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和完善优化我区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

  1.继续推动源城区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建设。拟在福利院南边大门两边新建两幢占地约2000㎡6—8层养老服务大楼,总建筑面积约16000㎡带电梯的楼房,建设资金约为4500万元,总床位为800张。下来,将争取建设资金的落实,继续推动项目建设的力度。

  2.推进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在2023年前在全区范围内分批次建设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第一批对埔前镇197户特困老年人开展智慧养老试点服务,预计使用资金151万元,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困难和提高他们生活水平与质量。

  3.推动源城区社会福利院创建三星级福利院。由于广东省民政厅有关领导曾在会上明确表示,如果没有取得星级的福利院、养老院不得参加各种民政部门的先进评比。因此,区社会福利院将在解决养老入住率和专业人员配备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设施设备投入及管理提升,争取在2022年创建三星级福利院。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各项工作部署,履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推动全区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源城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