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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200726034XD/2025-00008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报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源城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1-17
名称: 源城区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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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浏览次数:-

  2024年,源城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八届八次全会部署推动法治河源建设的具体举措,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源城区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素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3次,做到学思悟贯通。二是基层党支部深入学。依托“三会一课”、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宣讲等方式深刻领会全会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三是抓好个人自学。局利用户外LED、宣传栏、下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著作选读》等书籍供个人阅读,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区委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重点学习内容,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紧扣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以区委工作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一)抓牢领导干部学法,增强“头雁”引领力。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带头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2024年,累计开展各类学习21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通过专题党课活动、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推进主题教育的学习成果与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融合。

  (二)抓好工作人员学法,强化“队伍”战斗力。不断深化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一是组织执法队伍法治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民政法治培训班、法律知识轮训等法治培训活动,并组织开展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学习《河源市源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新修订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内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法治理论水平,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各股室、下属单位学习《地名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养老机构培训、儿童福利领域工作政策培训、殡葬行业培训等各类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发挥救急难作用。对困难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发放临时救助金,临时救助金额从人均1794元提高到1830元。同时,全区各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为主线,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规定,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救助及时。2024年,共救助86户202人,共发放救助金37.37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临时性的生活困难。

  (二)开展“幸福源城”助学活动。对在读高中、全日制大专及本科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人员、低保户家庭的子女以及建档立卡扶贫户家庭的子女进行一次性资助。2024年,共241人享受助学资助,助学金共计29.95万元。

  (三)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积极劝导、引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不愿入站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等服务。2024年,全区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67人次,其中民政局窗口救助61人次,主动上街劝导指引6人次,共计发放救助资金及物资2千多元。

  (四)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运行。一是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条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办理登记结婚1855对,离婚申请业务1546对,离婚登记业务1069对,补领结婚登记证204宗,补领离婚登记证103宗。二是依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依法办理收养手续。

  (五)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出台系列文件健全保护机制、设置“六大保护专项工作组”,区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高位推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明显。2024年,扎实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区落实对应关爱帮教措施的未成年人共1057人,其中:留守儿童179名,困境儿童共878名(含儿童院43名集中养育孤儿,3名临时监护儿童);留守女童96名,困境女童419名(镇街困境女童392名,儿童院集中养育女性孤儿27名)。开展分级分色跟踪服务,其中高风险(红色)2人,中高风险(黄色)148人,中低风险(蓝色)352人,低风险(绿色)555人(含儿童院孤儿43人,临时监护3人)我局招募78名“双百社工”担任社区妈妈,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等形式对1001名(儿童院46人,由院内社工跟进服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实现社区(社工)妈妈100%全覆盖。

  (六)殡葬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做好了殡葬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殡葬宣传倡导文明丧葬,丧事简办的新风尚,火化率达到100%,积极推广节地生态葬式葬法,促进绿色殡葬新发展,推动全区殡葬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完成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年检工作,加强三道两区巡查。二是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宣传殡葬管理政策和惠民政策宣传,树立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加大丧俗改革力度,引导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绿色环保的殡葬理念,推行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推广节地生态葬式葬法。三是大力推进殡葬安放(葬)设施违规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七)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效发展。一是推进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目前,我区已建成4家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分别是上城街道、高埔岗街道、东埔街道、源西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累计投入约710万元,我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0%,截至今已为老人服务8154人次。二是加快推进源城区第二人民福利院建设。今年以来,区民政局多次与埔前镇人民政府研究加快推进源城区第二人民福利院建设运营模式,目前,研究完善合作细节方案等相关工作,并督促区第二人民福利院建设项目相关验收工作,争取早日交付使用投入运营。三是推动老年人助餐产品,探索“供销食堂+长者饭堂”试点建设。在全市率先探索“供销食堂+长者饭堂”模式,已建成7家“供销食堂+长者饭堂”和1家埔前镇圩镇社区长者饭堂,目前全区共有“长者饭堂”16家,已覆盖7个镇(街)、30个村(社区),截至目前有5.6万人次就餐,惠及长者约1.3万人次。出台《源城区关于推进长者饭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规范长者饭堂运营管理,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安全、舒适的餐饮服务。探索长者助餐“公益+运营”模式,截至目前“M餐”送去爱心80多份,“食物银行”送去爱心食物70多份。四是积极推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工作。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全年完成改造50户,已完成“十四五”期间在全区161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任务,为老年人提供更加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五是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加强对高龄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的督查管理,落实网上高龄津贴申请。现我区共有80-89周岁老人4256人,90-99周岁老人735人,百岁老人13人。全年共服务老人5.8万人次,累计发放金额537.53万元。

  (八)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利用纪念日、宣传日、专题活动和新法新规发布、执行等特殊日子,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参与率、及格率均达100%。我局干部积极参与线上全省行政执法资格业务考试系统学习培训,踊跃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初步建立起一支专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

  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培训、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执法人员对殡葬、养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全年组织专题学法15次,民政政策执法培训2次。

  (二)严格规范民政事项依法民主决策。局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均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有效防范行政风险的发生。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需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在重大决策前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为有关合同提出法律意见,确保依法依规决策。

  (三)全面推进民政领域工作依法行政。局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中加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一老一小”关爱保护,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开展慈善活动,督促村(社区)“两委”成员依法履职,深化殡葬和婚俗改革,规范地名管理。聚焦城乡低保、社会组织管理、乡村治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法治工作力量薄弱,法律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未能充分运用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利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作为决策预防机制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发布时效性不强,执法平台运用不充分。在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方面有待加强。三是执法队伍人员少,专业素养有待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执法工作量大,而执法队伍人员少,对于满足开展正常的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的差距,从而影响了执法主体作用的发挥。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停留表面,不够深入,缺少个人自学,因此法治理论与实际运用结合不紧密、转化不充分,工作成效难体现。四是普法工作创新能力欠缺。如普法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来人员普法、农民普法、群众普法形式单一;对开展普法学法教育、普法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不强,创新的方法和能力有所欠缺。五是“放管服”改革方面有待加强。一方面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率仍然偏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配套政策更新较慢,依据现有的政策依据无法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向全程网办改革。另一方面行政审批的效率仍可进一步提高。当前民政的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所能提供的优化审批流程的基础不足,上级的信息技术革新未能直接惠及市级层面,各审批系统未能深度融合,进一步阻碍了审批效率的提高。

  六、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下一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民政业务培训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进一步强化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加强对决策落实的督办,不断强化民政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提高民政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普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民政专业法律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宣传社会救助、婚姻、收养、慈善、社会组织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