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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源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200726034XD/2025-00090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源城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12-17
名称: 机构概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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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2025-12-17  浏览次数:-

  负责人:陈天宇

  办公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公园东路28号A8-A9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邮政编码:517000

  网址:http://www.gdyc.gov.cn/

  河源市源城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非法活动。

  (三)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四)负责全区殡葬领域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民政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推进执法信息化、开展执法宣传与教育;研究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协助做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职责。

  (五)负责全区村(居)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姻习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区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九)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十)负责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承担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并协调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薄弱领域倾斜。深入推进民政领域简政放权,转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民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