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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源城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2007260649G/2022-00073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10-28
名称: 关于调整埔前河(春沐源水系整治一二期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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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埔前河(春沐源水系整治一二期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28  浏览次数:-

  为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避免围垦占用、乱挖滥采、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水环境质量,保障河道正常运行、河势相对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源城区组织开展了埔前河、七礤河、东埔河、客家文化公园人工湖与鳄湖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并将相关成果于2020年11月19日向公众进行公示。埔前河(春沐源水系整治一二期河段)需开展河道整治工程,该段河道设计断面与平面布置已确定,且经源城区农业农村局批复。根据《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中“无堤防河道,且有经批复的河道治理规划,明确了设计断面的,按规划要求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的规定,区农业农村局对此规划河段重新划定了河湖管理范围,并于2022年7月15日向公众公示通过,现公告如下:

  一、变更调整范围

  埔前河(春沐源水系整治一二期河段),从老炉下桥至小坑桥段河段,变更调整河段长约2.2km。

  二、划界标准

  埔前河(春沐源水系整治一二期河段)按照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河道整治,无新建堤防,靠山体的河岸侧以整治方案的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靠建设用地的河岸侧以整治方案的河岸线外延5m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三、管理范围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根据河道整治方案,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埔前河(春沐源水系整治一二期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变更调整成果。

  四、管理要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湖稳定、危害河湖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湖行洪的活动。在行洪河湖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

  (二)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设置拦河渔具。

  (三)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以及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器具。

  (四)非法采砂、取土、爆破、钻探、挖筑鱼池。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损毁堤防、水闸、护岸、排水渠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和河湖长制公示牌、河湖划界公告牌、界桩等。

  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河源市源城区埔前河(春沐源水系整治一二期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变更图集.pdf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