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2〕70号)》、《2022年源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按照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遴选2022年源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与要求
源城区2022年培育高素质农民70人。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涉农高校、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或省级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建立培训登记台账;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学时);培训满意度≥85%。培训资金20.3万元,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名单;
2、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3、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4、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5、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6、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7、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或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本年的培训任务(申报机构需出具已完成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承诺书)。
8、培训机构能严格按照《2022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培训资格,追缴项目资金,并报上级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遴选程序
1、申报。请具备以上条件、有意向承担本次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遴选。报名时需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培训实施方案等。材料按照要求编排目录,加盖公章,装订成册,需纸质版一式五份。
2、评审。我局抽取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培训机构拟选为2022年源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
3、公示。专家组评审结果经我局领导班子会议审查通过后,在源城区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2年源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
2、报名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江宝路106号。请各培训机构于2022年12月19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送达或邮寄给我局,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联 系 人: 罗旭 联系方式:3312362 邮政编码:517000
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