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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2007260649G/2025-00013 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1-23
名称: 源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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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浏览次数:-

  按照《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源法治办〔2024〕5号)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梳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有关基本情况

  一是始终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到农业农村工作和法治政府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将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的重要议题,及时对党内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传达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大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形成了学法、守法、宣法的良好氛围。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落实的情况及推动法治河源建设的具体举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八届八次全会部署推动法治河源建设的具体举措及区委“1139”具体安排,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源城区农业农村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基本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全面落实省、市和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农业农村系统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带头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带头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等法律内容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度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学习作为全体干部职工的必修课,将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三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真正履行好落实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从案卷自查情况看,在行政处罚中,案件处理程序规范,运用法律、法规正确。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适取证;在行政许可上,严格按照受理、告知、调查、决定和送达等法定程序办理。我局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一次性告知程序明显增强,依法许可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行政许可的主体合法,适用法律法规依据准确,程序正当,行政服务高效、及时、周到,做到全方位服务。今年本局共实施行政许可4宗,全部许可依法审批。

  2.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设置执法监督机构。我局成立了执法监督股室“政策法规与改革股”,负责监督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相关工作。二是抓执法队伍制度和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府合同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核,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邀请专业律师参与讨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做到行为合法、程序合法、文书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严格实行法制机构审查和行政负责人审批。通过强抓队伍制度和作风建设,彻底规范了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贪赃枉法和冤案、假案、错案。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对本局所有行政执法事项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全面公开,强化全过程记录,强化对执法行为监督,确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做到农业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及时公开、农业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切实提升农业系统执法队伍规范执法水平。

  (三)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要求,加快推广应用“粤执法”平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全局行政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了《源城区农业农村局“粤执法”平台方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在河源“粤执法”平台办案率达到100%。

  (四)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1.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情况。本部门依法聘请第三方法律顾问机构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机构。对重大决策事项、各类行政案件办理,邀请法律顾问(持证律师)参加,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指导作用,指导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案。

  2.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为提高一线执法骨干在执法办案中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坚持执法人员外派学习,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使大家自觉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以执法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通过强抓队伍制度和作风建设,有效规范了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五)完善学法用法,“谁执法谁普法”制度

  1.开展法律宣传,增强法治意识组织开展源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仲裁法律宣传、“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精神等宣传活动,累计普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5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民法典,普及与农业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每个防火站以广播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流动宣传车等宣传工具,以张贴标语,会议传达等形式,开展广泛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召开各镇、场、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座谈会5次,出动宣传、巡查累计达90人/次,张贴《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20份,完成签订全区单位《清明、中秋国庆森林防火承诺书》3多万份,在进山路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发放告知书、防火宣传小册子3万多份。签订镇(街道)、企业、景区、学校、到户责任书9千多份。更新防火广告宣传警示牌30个,全面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通过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我区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得到明显遏制。

  (六)严格执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1.全年出动执法人员410人次,检查企业(屠宰场、种子、化肥、农药、兽药、宠物店)164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实行检打联动,对涉及农资、动物诊疗企业均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今年以来,查处1宗违法案件。

  2.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合力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增强执法效率和震慑力。我局主要针对生猪宰杀的监管,派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巡查,对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取缔打击。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10人次,捣毁私屠滥宰窝点3个(其中配合公安查处一处),查处并无害化处理白板肉约695.2公斤,我局立案查处0起,由公安立案1起(抓获两名嫌疑人)。有力地打击了肉品质量违法犯罪行为,震慑了不法商贩,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3.全年开展渔业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出动人员434人次,出动31船次,组织打击违法捕捞行动87余次,清理违规工具(“拦河网”“地笼”虾笼”等)62副,收缴电鱼工具1套,查扣涉渔三无船舶1艘。

  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维护了我区农资和农产品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净化了农资和农产品市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持证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具有农业农村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仅有3人(综合行政执法股2人,种植业股1人)。执法队伍整合了原肉食稽查队人员(均为临聘人员),合同制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仅可以协助开展执法,导致持证执法人员不足。

  (二)专业执法能力不足。我局综合行政执法涉及农业、畜牧、林业、渔业、农机、肉食稽查等多个领域,行业跨度大、业务范围广、专业要求高,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条文较多,执法资格人员知识储备和执法要求不匹配,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掌握不够,难以满足当前形势下的执法业务量和案卷工作要求。

  (三)执法要素保障不够。执法经费不到位,执法车辆较为陈旧,执法制服、执法记录仪等装备还有所缺乏,无法满足新形势下日常执法工作要求。

  (四)法治宣传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相对单一、载体不够丰富,在宣传手段、学习方式上缺乏创新;二是农业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农业相关法律普及难以做到家喻户晓。

  (五)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工作中依法行政相关制度措施制定落实还不完善,对一些执法不严格、不依法行政的现象纠正力度不够。

  (六)依法履职能力亟需提高。日常工作中虽然能够在法律框架内推进各项政务工作开展,但在新形式下引导培育群众依法维权和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思维习惯还没有形成。

  六、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涉农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及时公开、执法过程信息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努力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以“双随机”抽查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种子新品种植物知识产权和破坏农业资源环境的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努力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坚决杜绝“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现象;健全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指导督促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政治素质培养、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水平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