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相关单位:
现将《埔前镇2024年“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埔前镇2024年“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道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河道安办〔2024〕3号)、区道安办《关于印发源城区2024年“岁末年初”道路交通 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源道安办〔2024〕5号)及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4年“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24年“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格局,保持全镇交通道路安全形势稳定,努力构建安全、舒适、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行动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大力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
1.开展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大力开展G205国道(埔前段)综合环境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道路长度及各路段安全情况,重点对道路两侧、村道汇入路口及居民聚集区等区域环境卫生重点难点进行整治,及时清运沿线倾倒的生活垃圾,依法整治沿线残缺、破损、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广告牌匾等。健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由埔前交警中队牵头,埔前派出所、镇应急管理办等部门共同配合开展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排查治理,开展国道、农村公路中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高落差、长下坡、桥梁互通、平面交叉口、穿村过镇路段等重点区域、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道路立即采取禁止通行、临时交通管制等措施,并推动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道安办、交警埔前中队、埔前派出所、镇综合执法队]
2.督办治理重点隐患路段。对新排查出的重点隐患路口路段,按风险程度报请纳入2024年度区级督办治理。对近三年发生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报请区职能部门实行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近三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报请区职能部门实行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五必上”。[责任单位:镇道安办、镇综合执法队、交警埔前中队]
(二)全面加强源头安全隐患治理
3.盯紧重点驾驶人、车辆。完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风险隐患管控机制,落实源头隐患清零制度。对长期在本辖区行驶的外地重点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强化安全监管。定期分析汇总辖区内“两客一危”、校车、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存量隐患,通过短信、电话、微信推送、上门告知等方式开展逐车逐人点对点预警,实施网上网下精准打击,滚动清零重点驾驶人、车辆隐患。[责任单位:镇道安办、交警埔前中队、镇中心校、埔前市场监管所]
4.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运、货运、货物源头等企业及校车运营单位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督促客运企业、客运场站以及大中型客车所属单位从源头抓好安全带使用工作。定期曝光隐患存量大的运输企业,对多次督促仍不整改、隐患存量大的运输企业进行联合约谈,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行政处罚。[责任单位:镇道安办、交警埔前中队、镇中心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镇应急管理办、埔前市场监管所]
(三)系统防范化解摩电安全风险
5.推进摩电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贯彻落实省安委办、省道安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系统防范化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的实施意见》,坚持党政领导、部门协同共治,突出源头治理,结合辖区实际分类施策、分步推进、依法稳妥推进。每周至少组织开展1次联合统一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摩电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五类严重违法行为。相关村(社区)应在人流、车流较为密集的路段或路口建成交通安全劝导站,常态化开展教育惩戒活动。[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道安办、交警埔前中队]
6.强化摩电交通安全齐抓共管。交警埔前中队以无牌、超员载客、不戴头盔和酒醉驾等四项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为目标,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镇应急管理办对加油站“拒绝为无牌无证机动车加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对加油站行业的监管。镇中心校牵头于寒假前在各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压实学校主体责任。镇市场监管所、镇综合执法队、交警埔前中队等部门开展执法统一行动,加大对摩电销售、维修、非法改装、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交警埔前中队、镇综合执法队、镇应急管理办、镇中心校、埔前市场监管所]
(四)持续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
7.加强酒驾醉驾违法整治。每周五、六、日,节假日期间、大型活动安保期间定为全镇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日。加大国道、圩镇主次干道、农村公路“三大战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查纠酒驾勤务。紧盯涉酒事故多发路段及酒后驾驶多发的涉酒场所,将警力向下午、后半夜时段倾斜,综合采取警种联动、接力整治、错时勤务、异地用警、随机抽查、机动巡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整治,保持酒驾醉驾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交警埔前中队]
8.加大联合治超工作力度。落实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以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铁路、大型工业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等场站周边路段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治超执法区域统一行动,严查货车严重超载违法行为。对符合“一超联治”条件的,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移交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对货运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和装载源头进行联合惩戒。对查获的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依法对生产企业、改装企业进行处罚。对超载货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违规生产销售企业、货运企业、装载源头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埔前交警中队、埔前派出所、镇综合执法队、镇应急管理办、埔前市场监管所]
9.加强易肇事易肇祸交通违法查处。加大路查路检力度,充分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在交通流量大的国道穿村过镇路段、镇村公路关键节点增设临时执勤点,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流动执法,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重点查处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乘客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危化品运输车重点查处违反禁限行规定通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重中型货车重点查处严重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行为,轻型货车重点查处严重超载(车货总质量15吨以上)、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行为,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重点查处违法载人行为,6座以上小客车(重点是面包车、商务车)重点查处超员载客、乘客不使用安全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道安办、交警埔前中队、镇农业农村办]
(五)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0.加强农村出行安全排查整治。全面摸排农村地区的厂区、工地、农场果园茶园、养殖场、种植大户等劳务用工单位、企业、农户情况及从业人员交通方式情况,摸排农村赶集日、民俗活动日、学生上放学、务农务工集中出行方式及农村面包车非法营运、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情况。组织发动交警辅警、劝导员、路长上门督促集中用工单位、种植大户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签订责任书,要求加强对接送人员车辆及驾驶人、务工务农群体的安全监管和警示教育,对重点人员、群体要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一次、要求观看一次警示视频、推送一次警示信息”“三个一”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埔前交警中队、镇农业农村办]
11.集中整治农村突出交通违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由镇道安办、交警埔前中队、埔前派出所等部门和各村(社区)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动员基层管理力量,定期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中心镇的交通秩序,对农村地区红白事、赶集赶圩、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严查农村地区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道安办、镇农业农村办、交警埔前中队、埔前派出所]
(六)着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2.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在每个村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落实“七个一”要求,即村里的大喇叭每周一讲,区电视台、广播站每月一播,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墙体标语或板报,村口至少设置一处警示提示标牌,每个学校、幼儿园至少设置一处宣传栏或板报,每个学期至少讲一次交通安全课。[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道安办、镇中心校、镇宣传办]
13.加强宣传警示曝光。紧紧围绕事故预防中心工作,持续大力开展“五大曝光”,策划组织“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题宣传,及时对外公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战果,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的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梳理一批问题隐患车辆、高危风险企业,及时曝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强化警示震慑。针对本地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违法超员、酒驾醉驾、超速超载等亡人事故典型案例,制作交通安全警示片,讲明事故原因、讲清责任后果。[责任单位:镇道安办、交警埔前中队、镇宣传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务必清醒认识全镇道路交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形势,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工作,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懈怠和麻痹侥幸心理,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由村(社区)书记任站长,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制定本辖区“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思路抓实整治工作。
(二)密切协调配合。镇道安办要建立“调度、通报、小结”和追责问责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各村(社区)、各部门、各行业主体责任,发挥牵头抓总、督促协调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涉及多个部门综合治理任务的,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形成强大执法合力。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与镇道安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报告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每月每周向镇道安办报送“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