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广泛发动全民参与禁毒斗争,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和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源城区禁毒委员会决定对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给予现金奖励。具体奖励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是主动举报源城辖区内毒品违法犯罪线索,或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主动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获毒品案件、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群众。
二、奖励情形
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110或3344336、3311039(源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3342042(源城公安分局缉毒大队),0762-3424393(埔前镇人民政府)。
埔前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