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人社通〔2021〕45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三项办〔2021〕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培训机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现决定在河源市范围内公开遴选一批具有社会信用度高、培训针对性强、培训质量高、促进就业效果好的培训机构承担我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公告内容如下:
一、遴选内容
1.“粤菜师傅”工程。培训内容详见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源市粤菜师傅•客家菜工程2019年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河人社发〔2019〕139号)。
2.“南粤家政”工程。培训内容详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21号)及《关于发布居家养老照护等4个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02号)。
3.“广东技工”工程。培训内容详见《关于印发〈“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9〕41号)。
备注:每个培训机构至多可参与两个类别的遴选。
二、培训工作开展期限
遴选合格后,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具体要求
(一) 需符合以下条件
1.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申请主体必须是在河源市内注册的职业培训学校,持有有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学场地一般应包括理论教室、实训场所及配备开设的专业(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和教材、资料等;
3.具有一定的职业教育办学经历,承担的培训专业应为其办学许可范围内专业,办公场地、教学场所和实训现场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
4.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
6.能够按照要求在办班场地配备固定或移动监控设备,以便于对培训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和监管,能够保障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
(二) 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1.办学资质证明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培训教学计划;
3.培训单位资质证明及师资名单;
4.2021年财务报表或完税证明;
5.其他有必要的佐证材料,如办学场地照片、教学设备清单等。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定向遴选评审制方式进行,由河源市源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遴选公告和评审结果在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二)遴选结果公示
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河源市源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遴选合格的机构签订培训协议。
(三)不得参加遴选有关情况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行政处罚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培训机构近三年在培训过程中出现劳资纠纷或弄虚作假套取培训资金等违反培训文件相关规定的;
4.存在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其他情形的。
五、受理日期:本公告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
(一)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要保证提供的资料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受理方式
联系人:黄怡娜;咨询电话:0762-3832863
电子版材料发到区人社局邮箱:ycrspx303@163.com
(三)未尽事宜,由河源市源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河源市源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