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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2MB2D2864XU/2024-00077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12-26
名称: 内设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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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12-26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部门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财务预算、核算、决算以及资金、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协调组织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指导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承担推进高层次战略合作相关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宣传活动。组织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审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三)综合执法股(源城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源城区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做好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管理。承担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打假、打传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有关专项打假、打传行动。承担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违法直销案件。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委托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全区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四)行政审批股(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股)。承担依法由本部门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指导并组织实施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生产许可等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有关市场主体的党建工作。指导政务服务窗口工作。

  (五)综合规划与应急协调股。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集中监督检查。统筹指导全区特种设备、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督促落实特种设备、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相关战略和发展规划的统筹实施和组织评估。负责统筹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综合分析和市场环境评价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协调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整合和改革工作。负责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科技需求,承担科研攻关、科技普及、科技成果应用、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的管理事项。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六)信用风险监督管理股。拟订并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组织开展产品、设备、装置的伤害监测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等工作。负责市场行为风险监测分析,建立重点领域风险监控机制。

  (七)标准化与计量股。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和备案工作。承担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联盟)标准相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参与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管理全区商品条码工作。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承担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工作。组织宣贯实施计量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推行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八)网络交易与价格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交易价格、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打击网络交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监督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

  (九)知识产权股。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拟订并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承担落实商标注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承担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组织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广告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协调广告整治。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一)质量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和规划、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产品宏观质量管理。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建立并推行质量奖励制度、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组织开展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监测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重点监督的工业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的行业、专业性监督。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规划指导全区认证认可行业发展。组织开展认证认可机构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工作。

  (十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区生产及流通领域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拟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质量抽检。组织实施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开展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活动。指导协调全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药品化妆品与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市场安全形势,拟订药品零售和化妆品经营环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并组织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流通环节的特殊药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职责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拟订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质量抽检。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承担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经营、使用、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相关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承担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十六)人事股。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体系,指导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担本系统行风建设、廉政建设以及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队伍的督察工作。

  (十七)党建办公室。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党群、党建、党廉、党务、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