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琴向我局提出申请,表示被冒用身份登记为河源市兴恒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2MAA4G17U95)法定代表人,请求调查并撤销该主体登记。
涉案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企业名称:河源市兴恒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2MAA4G17U95;法定代表人:刘琴;股东:闫淑桃;监事:闫淑桃;住所:河源市新市区文明路华昌西二巷4号;企业注册号:441600000051265;成立时间:2012年5月10日”。
经核查,河源市兴恒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
涉案市场主体涉嫌虚假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依规处理。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公园西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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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