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举办单位:源城区人民检察院
普法对象:社会公众
普法活动形式:视频宣传
普法活动日期:2023年4月25日
供稿:源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陈苑莹
审稿:黄艾华、罗运泉、邓波群
检索主题词:上头电子烟、普法活动、法治宣传
二、案例正文采集
源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
远离“上头电子烟”视频宣传活动
【活动概况】
电子烟因其包装时尚、口味丰富,吸引了不少年轻人购买和吸食,而“上头电子烟”就是在电子烟伪装下的新型毒品。甚至一些未成年人为了追求“潮流”也深陷其中。什么是“上头电子烟”?它会给人们带来什么危害?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为引导广大群众了解“上头电子烟”的危害,积极主动远离毒品危害,源城区检察院用剧情模仿案例,再用检察官现身说法的方式录制宣传视频,迅速营造出远离“上头电子烟”、远离毒品的良好氛围。该视频得到学习强国、南方+等国家和省级媒体转载,得到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一致认可。
【重点宣传内容】
视频针对“上头电子烟”为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毒品,能产生更为强烈的兴奋、致幻等效果,具有成瘾性,且其毒性非常大,过量吸食会导致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进行介绍。并提醒市民群众:1.市民朋友要提高警惕,对于伪装性极强的新型毒品,切勿为追求新鲜,尝试包装新颖的“上头电子烟”或其他“上头”产品;2.青少年要提高辨别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切勿轻信毒品谎言;3.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合理选择娱乐活动,提高对未知物品的警惕,教育孩子远离毒品,树立正确三观。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情景式切入。通过年轻干警扮演角色的情景演绎、检察官现身说法,为年轻人揭开了“上头电子烟”就是毒品的“面纱”,并讲述其包装时尚的光鲜特点和侵蚀身体的真正危害,告诫年轻人要远离“上头电子烟”,提高对未知物品的警惕,树立正确三观。
二是题材新颖、内容精炼。电子烟是近几年的新生事物,受到不少年轻人喜爱。而毒品就是在电子烟的掩盖下出现。针对庞大的年轻群体,通过情景案例和对“上头电子烟”危害的精准描述,呼吁广大市民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三是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本次宣传以“细说检察·显而易见”的短视频自创品牌栏目,以微信公众号为首发平台,随后被学习强国、南方+等国家和省级媒体采用,形成高平台、多渠道的传播链条,进一步加大了远离“上头电子烟”的宣传力度,普法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