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履行政府法定职责,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能。我区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履行法治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内容4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源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一体推进法治源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以及我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坚持贯彻落实区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列入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会6次,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建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三是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上级专项督察。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健全应急响应机制,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加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和能力建设,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贯彻落实《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做好暴雨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共召开防汛防风工作会议26次,上报工作信息39期,启动防汛防风防冻应急响应累计1167小时。二是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筑牢安全屏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2023年9月,河源市源城区获评“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三)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抓实抓细文件的制定、审核审查和备案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严格制发程序,压实部门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涉及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共收到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27件,经审查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的11件。配合省、市做好18件立法立规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坚持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一是接受监督主动化。区政府自觉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依法执行区人大的决议决定。全年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56件、区政协委员提案42件。二是保障和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加强财政、政府投资和民生、经济责任、国有企业的审计力度。2023年共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机关完成审计项目13个,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22份,提出审计建议51条。
(五)严格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依法化。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2023年源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区政府法律顾问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等,严格把关、认真审核。2023年共审查、修改政府重大合同、征地拆迁公告、招投标文件、征求意见稿等504件。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持续优化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调整。区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部门共37个,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2426条。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组织实施《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的公告》,及时跟进掌握下放的208项职权事项的承接和运行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举办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区28个行政执法部门约200人参加培训。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动非现场执法,持续加强“粤执法”平台的办案、录入、监督等工作。2023年线上办案共办理530宗案件,累计录入执法文书1941份。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共录入行政检查案件5895宗、行政处罚案件254宗、行政许可事项1874宗。其中,各镇(街道)公示行政检查案件142宗、行政处罚案件78宗。四是严格行政执法队伍资格管理。今年组织全区36人参加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97.2%。开展8场“执法两平台”专题培训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共300多人参加。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对全区28个部门的93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推进规范化管理。
(七)推进改革创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措施,优化区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我区共有28个部门开通“互联网+监管”事项账号,已认领事项819项,认领率99.03%。二是深入推进数字政府2.0建设。全面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全面推广“粤系列”应用建设,实现更多事项指尖办,掌上办。推出“跨域通办”、“一件事”主题服务和特殊人群绿色通道等特色服务窗口。目前,区级行政服务大厅共进驻36个行政审批部门,可办理1406项事项,事项进驻率达96.7%。2023年累计受理业务129873宗,办结129470宗。三是加强法治要素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编制《源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建议向县(区)级政府调整省、市行政职权事项10项。制定实施《源城区政法系统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双打”、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行动和知识产权执法宣传活动,坚决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2023年全区立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案件43宗,罚没金额29.06万元。
(八)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1+6+N”工作体系,开展“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3年全区共调解案件1040宗,成功调处1039宗。强化消费维权与社会稳定,区消委会共受理投诉举报12750件,按时办结率100%。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学习宣传贯彻新行政复议法,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7件,受理141宗,办结116宗,办理区政府行政诉讼14宗,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信访秩序持续向好,全区信访总量2129件次,已办结1907件次,办结率89.57%。四是提升法律援助普惠力度。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做到应援尽援。2023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64件,解答法律咨询1055人次。
(九)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一是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2023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二是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全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三是助力法治乡村和乡村振兴建设。组织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2023年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11场次,培训人数共计709人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57户。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上城街道新兴社区顺利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复核,埔前镇高围村和东埔街道丰源社区已申报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待省级复核。四是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全区30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组织开展2023年学法考试,全区参考人数8941人,参考率99.73%。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尤其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有待增强,部分单位执法岗位上且持有执法证的人员较少,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较为薄弱,专业人员缺乏,一些部门法制机构的设置和管理也存在问题,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监督指导不规范,影响执法办案效果,难以满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联合执法需进一步强化。二是部分单位对“粤执法”平台的熟悉度和重视度仍不够,多数执法人员未能尽快转变传统的线下执法办案习惯和思维,未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工作,上线应用“粤执法”平台的积极性不足,存在指派执法辅助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现象,导致实际执法工作中执法程序不规范,出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执行不力现象。三是普法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普法形式创新力不足、新媒体作用发挥不充分,普法工作流于形式,难以入脑入心等问题。接下来,我区将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关于推动法治河源建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源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目标,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打造更高水平法治源城,为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统筹做好法治源城建设。一是全面深入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考核,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全区法治建设效能。二是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对法治建设的指导推动作用,进一步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法治工作重大问题,常态化项目化推进法治年度重点任务。
(二)提高我区“粤执法”上线使用率。一是加快行政执法队伍改革。设置合理合法的用人标准,规范执法队伍准入门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加强执法培训。通过定期召开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议,将各单位上线平台使用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纳入法治源城考核等方式持续推动各单位上线使用“粤执法”。
(三)强化法治保障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智慧社矫中心创建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调动村居调解员队伍、律师顾问,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源城公共法律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村民群众提供“家门口”法律服务,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实效。
(四)深化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着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融合发展,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传播、基层依法治理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