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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20072607107/2026-00004 分类: 其他、报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源城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6-01-12
名称: 源城区司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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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司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2  浏览次数:-

  2025年,源城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和区委具体措施,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全力推进新征程上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绿色崛起首善源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思想根基

  (一)深化理论武装。一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省、全市、全区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干部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和区委具体措施,全力推进新征程上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二)压实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牵头制定并推动实施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议,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三)统筹协调推进。积极履行区委依法治区办职责,牵头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制定《源城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年实施方案》,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意识、法治化营商环境、合法性审查能力、重大行政决策质量、行政执法能力、平安建设效能”六大方面实施提升行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聚焦规范高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严格依法决策与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河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等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编制并公开发布“源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期限审核及时率达到100%。

  (二)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规范行政执法队伍资格管理,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源城区2025年度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二是全面推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制定《源城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是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对照中央编办核定的965项回收范围,全面核查各镇(街道)行政处罚权共计208项,核查出应当回收的事项38项。编制源城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确定55个执法事项。推广应用“粤执法”平台,建立通报制度,提升线上办案率达。四是组织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工作,完善镇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定《源城区镇(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工作办法(试行)》,确保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河源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定》,加强行政复议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工作,用好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三、统筹发展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各调解委员会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开展人民调解培训10场次,进一步巩固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试点创建“春春车车”流动调解室,以东埔街道为试点,每周进一个小区开展现场调解工作,共开展“春春车车”流动调解活动31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7件次,发放宣传资料2700余份。

  (二)坚决守好安全发展底线。一是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建成并实体化运作智慧矫正中心,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分类管理和教育帮扶措施。二是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常态化开展帮扶教育。

  四、践行法治为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

  (一)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印发《2025年河源市源城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普法重点任务,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开展旁听庭审、网上学法考试、“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普法知识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持续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法律明白人”301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3场次。

  (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合理配置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日志填写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服务对象9135人次,提供服务累计1119件次。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源城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为民营企业提供免费、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切实帮企业“解难题、防风险”。三是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每月一抽查工作机制,做好群体性敏感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的报备。四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借助12348广东法网平台及区、镇(街)、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受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远程探视、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案件5625宗,提供法律咨询17655宗。

  (三)做好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紧扣“法律援助惠民生”核心目标,全面贯彻《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要求,聚焦民生需求,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保障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保民生、促发展、建和谐”的作用,对符合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6件,接待咨询802人次。积极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依法依规、真实、准确、合法地提供公证服务,优化利企便民服务,缩短办证时限,推进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理公证业务505件,办结499件。

  五、存在问题或不足

  今年以来,在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全区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日常监督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对律师所及律师的执业活动投诉处理的工作能力仍有待提高,执法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完善。二是随着假释制度的推进,接收社会调查评估的案件不断增多,工作量、工作难度都随之增加。三是各镇(街道)聘请的专职调解员、各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员在法律专业知识上较为薄弱,人民调解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六、2026年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力量服务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政治引领,在加强党的绝对领导上达到新高度。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效果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中,增强干部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快推进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司法所法治建设素养提升工程,不断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

  (二)聚焦法治统领,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源城上开创新局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

  (三)聚焦依法行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行政决策,确保政府决策程序规范、实体合法。加强行政执法与监督协调工作,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聚焦安全稳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作出新贡献。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依规严格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

  (五)聚焦提质增效,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取得新成效。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科学谋划“九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公证等工作,深化法律援助“一群体一品牌”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按部署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大力拓展公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