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安排,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计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收支调整的决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各项工作的推进及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了基本保障。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59亿元,比上年度增收6854万元,同比增长5.76%;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2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98亿元,为财政支出提供了基本保障。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保障。集中财力向教育、社保、就业、卫生及城市管理等领域倾斜,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民生福祉持续改善。2021年,全区民生支出23.2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其中:教育支出8.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亿元、医疗卫生支出4.21亿元。(教育支出比上年度增加1250万元,同比增长1.5%;医疗卫生支出比上年度增加8718万元,同比增长26.2%;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比上年度减少6072万元,同比减少13.1%)
——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深化,财政管理能力得到增强。通过实施“数字财政”,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修订资金管理审批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审批管理流程;推进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升财政审核质量,持续增强财政管理能力。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整改取得良好成效。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逐条逐项跟踪落实整改。截至2022年7月,对2021年度审计查出的203个问题,已整改188个,整改率92.6%,通过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58813.41万元。同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制度规范12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组织实施了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区一级预算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等审计。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
对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据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92亿元、总支出45.07亿元,年终结转4.86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1.22亿元、总支出11.96亿元,年终结转9.2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16万元,总支出390万元,年终结转26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部门在收支矛盾非常突出的情况下,坚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管,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和合理。一是土地出让收入预算不够精准。2021年实际取得土地出让收入2.69亿元,仅为年初预算的17.9%。二是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年初预算安排的15项股室代编预算项目资金共13.94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导致预算执行中实际仅下达资金指标7.33亿元,占预算安排的52.60%,影响资金发挥效益。
2.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一是水田指标交易收入8003.73万元延迟6个月缴入国库。二是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少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64万元。
3.未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规模。截至2021年底,源城区本级总预算会计账暂付性科目累计余额达到16.71亿元。
4.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有6个项目共发行专项债券9.15亿元,截至2022年2月底,累计支出率低,造成债券资金未及时产生效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组织对全区7个一级预算部门的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对8个部门共9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了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预算管理工作基本能按照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方面。存在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非税收入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
2.预算支出管理方面。部分支出无预算;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
3.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经济事项未有按规定经过集体研究决策或决策的依据不充分。
4.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一是存在支出手续不完善、未取得发票等问题。二是未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三是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等问题。四是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报账不及时等问题。
5.项目管理方面。一是存在未达付款条件即提前支付合同款项。二是未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三是未对零星工程和维护项目进行质量验收。四是工程建设项目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
6.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一是从无资质企业购买服务。二是部分设备未实行政府采购。
7.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是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补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二是存在无公函支出接待费用。三是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
8.非税收入征收方面。存在未足额征收非税收入。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落实情况、公益性岗位政策落实情况、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等3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基本能落实上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部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施了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购买主体不合规。二是抽查发现有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存在无公章、超期限、到期未续签、内容不完整等问题。三是对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管理不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方存在转包行为。
(二)公益性岗位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未按要求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二是公益性岗位招聘未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三)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
一是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违规提前收取停车月租费。二是违反规定批复允许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收取停车月租费。三是对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监管不到位,进出场岗亭无人值守,导致无法索取发票。四是配套建设的大型公共停车库建成至今逾22个月,仍未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未发挥应有作用。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我区组织开展了2013年至2019年度人防专项资金审计、2013年至2021年10月粮食购销情况审计、2019年度源城区东埔河整治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部门基本能落实相关政策,加强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促进政策目标实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2013年至2019年度人防专项资金审计
一是对人防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造成人防疏散地域部分设施损坏、缺失,无法正常发挥作用;应急避难场所的应急物资缺失,难以满足应急使用需求。二是项目采购验收手续不完善。三是超限额使用现金。四是未按规定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五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未要求提供人防相关手续,造成部分建设工程漏缴或拖欠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源城区2013年至2021年10月粮食购销情况审计
1.粮食储备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未按要求完成粮仓智能化升级改造。二是未按要求修订完善地方储备粮应急管理制度。三是未与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权责不明。
2.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一是未退回轮换差价补贴。二是支付代储费用未取得发票,导致代储企业漏缴相关税费。三是将储备粮贷款利息补贴挪作他用。四是粮食收购资金管理存在漏洞。五是对成品粮油储备费用定额补贴标准测算不科学,造成财政拨付的补贴费用远大于实际支付给代储公司的费用。
3.粮食收储管理方面。一是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储备粮储存地点。二是未及时根据政策变化对成品粮代储合同进行修订。三是粮食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储备粮收储和销售底价。四是未按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成品粮油代储承包单位。五是未按合同执行先收款后交粮条款,存在管理漏洞。六是未如实反映储备粮食自然损耗,未判定是否超耗、分析超耗原因并追究保管责任,管理不到位。七是未追收合同违约金。八是粮油保管账登记不规范,账账不符。九是粮食出库管理存在漏洞。
4.储备粮食质量管理方面。一是将部分水分超标稻谷入库储存。二是储备粮食轮换销售前未经专业粮食检测机构检测。三是漏检储存粮食个别质量指标。
(三)2020年度源城区东埔河整治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委托无资质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是工程项目变更先实施后审批,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三是未监督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四是对购买的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监管不到位。五是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未入账核算。六是多支付工程税费。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我区组织对区源联公司2019年1月至2021年8月期间经营情况、区山歌剧团2019年1月至2021年9月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国有企业能保持稳定经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经营发展方面。未制定中长期经营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一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不完善。二是未履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三)经济业务管理方面。一是大额赞助事项未按规定报国资管理部门批准。二是违规以现金形式发放工会福利。三是支出手续不完善。四是超限额使用现金。五是未及时收取租金。六是演出少计业务收入。七是部分收支无发票。八是接待费用无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九是超范围支出接待费用。十是债权债务长期挂账未清理。
(四)内部管理方面。一是监事会未有效运转。二是未建立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制度,领导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未经国资管理部门批准。三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未经批准在社会团体任职。四是预算管理、人力资源、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编制及其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一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据实编制年初预算。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比例足额安排预备费,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具体项目,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三是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监督,特别是政府债券资金项目跟踪督促力度,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二)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一是严格执行预算,防止形成新的支出挂账。二是从严控制预拨经费,并按规定及时转列支出或清理收回,防止逐年累积。三是加大清理力度,制定清理核销暂付款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地消化暂付款挂账,防范财政风险。
(三)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国资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责任,加强国企运行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与经营效益。
(四)加强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措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目标任务,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内控管理,做到决策合规、程序规范、手续完善、资料齐全,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
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加强跟踪督促整改,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经济体检”工作。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