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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20072605425/2023-00007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报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源城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3-08-25
名称: 河源市源城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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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9-05  浏览次数:-

河源市源城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25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源城区审计局局长 曾茂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以来,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安排,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认真执行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区经济平稳运行,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提升财政管理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区财政部门积极推动“数字财政”建设,出台存量资金统筹、预算绩效管理等制度,提高财政治理水平,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同时加强资源统筹,盘活国有资源资产3.96亿元,争取新增债券资金9.1亿元,有效减轻本级财政压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

    ——落实稳住经济相关政策,为实体经济减负添活力。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减免国有房屋租金332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1.17亿元,争取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1274万元,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聚焦重点支出领域,保障和发展民生事业。2022年,全区民生支出20.9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5%,其中:教育支出10.04亿元、医疗卫生支出4.1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亿元。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基本得到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得到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民生事业不断发展。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审计机关积极开展审计整改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截至2023年6月,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238个问题,有219个已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92.02%。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对源城区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部门按照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计划,在收支矛盾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财政收支统筹,保障重点支出,强化财政监管,基本保障了财政正常运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和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土地出让收入预算数过高。财政部门编制2022年预算时,未参考上年土地出让收入,且未充分考虑楼市低迷等因素,编制了高达16亿元的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当年仅实现收入1.49亿元,收入缺口过大影响支出预算的执行。二是预算调整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2.财政收支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未纳入预算管理,而是按“国库代管”资金登记,少计非税收入354.07万元。二是在土地出让收入短收、收不抵支的情况下,通过将3.10亿元支出转列本级预拨款挂账,虚减财政支出,以达到账面收支平衡。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虚列专项债券支出2500万元。二是未按期缴付专项债券利息6517.17万元,存在偿付风险。

    4.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区财政部门在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时,未按规定同时批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至2022年6月才补充批复项目绩效目标。二是个别项目未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预算安排。

    5.资产管理不够到位。一是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长期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未按规定开展投资运营以实现保值增值。二是省级股权投资资金3.36亿元未登记股权,导致资金形成的权益未得到反映。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了7个区级一级预算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延伸审计了1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结果表明,7个预算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预算管理工作基本能按照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一是有2个单位未及时足额收取非税收入,涉及金额11.87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租金收入7.28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2.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涉及金额10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违规划转零余额账户资金以规避财政部门收回额度,涉及金额39.98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未有效推进项目建设造成资金闲置,涉及金额35万元。

    3.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有3个单位23项重大经济事项未按规定经过集体研究决策,涉及金额263.18万元。

    4.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不到位。一是有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涉及金额22.14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通过财务人员私人账户缴交临聘人员社保费及代缴个税,存在资金安全风险。三是有5个单位存在支出依据不充分、未取得发票、票据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26.32万元。四是有1个单位违规发放职工补贴,涉及金额17.41万元。

    5.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有3个单位部分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8.49万元。二是有3个单位大量不再使用的空调、电脑等固定资产随意堆放,未管理维护,未报废处理。三是上有1个单位购买的洒水车因不符合上牌条件而闲置,损失浪费5.46万元。四是有3个单位部分已报废或已不存在的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涉及金额299.58万元。

    6.部分项目违规采购和建设。一是有8个单位79项采购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集中采购或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37.67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实施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百街千巷”综合整治等8个建设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经施工图审查即擅自开工等情况。三是有1个单位实施的线路段面改善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全区2022年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中央及省财政直达资金、省级工业园高质量发展资金的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能够贯彻落实直达资金有关政策措施,确保财政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能积极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政策落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一是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制订不及时。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三是校舍修缮改造项目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四是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二)直达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将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用于偿还历史欠款。二是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使用不规范。三是超范围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三)直达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一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缓慢,未及时发挥资金效益。二是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对象不清,标准未及时更新。

    (四)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准确。未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对直达资金进行特殊标识。

    三、重点民生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源城区2020年至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源城区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困难群众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减轻群众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月份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户。

    2.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有2名特困人员、1名低保人员共4次就医未得到医疗救助。二是未落实主动发现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二次医疗救助需求的要求,部分有困难的群众未获得救助。

    3.核算不严谨,造成少发放救助补助资金0.65万元。一是有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计算错误,少发放生活费0.36万元。二是有2人的医疗救助金额计算错误,少发放救助金额0.29万元。

    4.审核不严,多发放或重复发放救助和补贴10.76万元。一是对6人的共12次就医进行了重复救助,多付救助金额1.57万元。二是重复发放1名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多发放金额0.05万元。三是在人员死亡后未停发补助,多发放金额1.18万元。四是各项救助业务间的信息共享不及时,在人员退出低保、转为特困、退出孤儿供养等情况发生后未及时停发或调整补助标准,共多发补贴7.96万元。

    5.救助信息管理不到位。一是各镇(街)、村(居)未对获得临时救助的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二是对困难群众相关信息登记、动态调整管理不到位,部分信息与人员的实际情况不符。

    (二)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源城区2019年至2021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区积极落实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政策,建成了一批后期扶持项目,促进了移民区生产发展,改善了移民区的生活条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管理不到位。一是后期扶持人口核减不及时,部分村居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人口核减工作。二是人口核减登记表填写不规范。

    2.移民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一是2021年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当年结存3982.37万元,占当年收到资金的77%,资金结存比较较大,未能及时发挥效益。二是有1个单位应收未收厂房、宿舍租金71.72万元。

    3.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有3个项目在申报、上报及获得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批复前已完成施工,共计金额132.87万元,不符合后期扶持项目相关规定。二是项目业主单位对监理公司派出人员监管不到位,同一名监理工程师同时监理5个建设项目,不符合监理规范。三是部分工程验收管理不到位。有8个较大规模项目未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验收;有2个项目验收时未取得监理报告,验收程序不规范;有8个项目由未取得监理工程师资质的人员作为监理方代表参与竣工验收,不符合监理规范;有1个工程竣工后未按规定及时验收。四是有8个项目的工程监理未严格实行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涉及金额5.7万元。

    4.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档案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做好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未按要求“一项一档”归档。

    (三)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了源城区啸仙中学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啸中扩建项目)、新丰江(庄田)美食街及游客集散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庄田美食街项目)、鳄湖水生态排水排污综合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鳄湖整治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有3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二是有1个项目的概算、预算编制时间滞后,难以在工程建设中发挥应有的约束作用。三是有1个项目的引水泵站未按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批。四是有2个项目的未经工程验收即投入使用。五是有1个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六是有1个项目工程暂停施工未按规定取得工程暂停令。

    2.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有3个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勘察、设计、施工等合同的印花税,应缴未缴税额合计7.65万元。二是有1个项目未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提前付清地下管线探测费和勘察费共35.89万元。三是有1个项目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清勘察费用,且在未补充约定的情况下,要求设计单位代为支付勘察费用5万元,存在风险。四是有3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时提交项目履约担保函。五是有1个项目施工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缴存工人工资保证金。

    3.项目管理方面。一是有1个项目签订的土地借用合同对游客服务中心大楼、停车场的权属、管理与处置方式作出了超越权限的约定,存在法律风险。二是有1个项目的设计单位涉嫌违规分包所承揽的工程。三是有1个项目未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签订书面合同。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以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企内控管理为目标,对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河源运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国有企业监事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监事会、监事职责落实方面。一是有6个企业的监事会均未召开年度监事会议,9个公司的监事会、监事均未定期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事会及监事履职不到位。二是董事会会议无监事列席或仅个别监事列席,监事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不到位。

    2.监事人选选举任命方面。一是有4个企业16名监事任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选举而直接连任。二是有2个企业的6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董事会提名产生,未按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方式产生。三是有1个企业财务负责人违规兼任监事。

    (二)运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经营发展方面。未制定长远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未编制年度计划和全面预算,造成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缺乏有效指导,企业经营发展方向不明、后继乏力。

    2.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一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不完善,对融资事项未要求集体决策,对采购及工程建设事项须经集体决策金额标准不明确。二是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有31项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涉及金额4.17亿元。

    3.经济业务管理方面。一是无依据预提党务费用10万元,虚增当期费用,压减利润。二是提取现金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90万元,存在风险。三是现金收取租金并将部分直接用于公司日常支出,坐支现金81.45万元。四是部分租金通过财务部员工个人账户收取,部分备用金在取用时先短暂转入财务部员工个人账户,涉嫌公款私存191.20万元。五是有5宗已出售的土地仍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多缴税款0.99万元。

    4.投资项目管理方面。一是有1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二是有1个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咨询等6份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应缴未缴税额合计1.17万元。

    5.内部管理方面。一是未制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未有效落实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要求。二是在职职工年度绩效工资基本相同,未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以及企业经营效益确定绩效工资,所制定的绩效考核制度与奖惩制度未得到落实。三是工会经费未建账核算。

    五、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对区工业园、区教育局等8个部门单位共1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能积极推动本部门事业发展,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日趋健全完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政策执行和履行职能方面。一是有2个单位对上级下达的考核目标,以及本级制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二是有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药品零差价政策,违规收取药品进销差价。三是有1个单位落实清理中小企业欠款政策不到位。四是有1个单位履行职能不到位,未有效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未履行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的职能。

    (二)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一是有1个单位未及时修订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和决策规则。二是有4个单位的221项重大经济事项未有按规定进行集体研究决策或决策内容不完善。三是有1个单位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决策不科学。四是有1个单位的决策记录不完善,未记录与会人员的讨论意见,未反映主要负责人是否实行末位表态;有3个单位未按规定编发党组决策会议纪要。

    (三)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有3个单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挤占专项等违反预算管理的情况。二是有6个单位对工程和合同审核不严,导致出现工程量与实际不符、合同定价偏高、多付税费等现象。三是有4个单位存在支出手续不完善、未取得发票等问题。四是有3个单位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等问题。五是有7个单位未严格落实政府集中采购、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等制度。六是部分开支不符合规定。七是有3个单位未足额收取工会会员会费。

    (四)工程项目管理方面。一是有2个单位将2项工程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施工方,工程质量难以保证。二是有4个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不规范,15个项目存在审批手续不齐、无证施工、进度延期、未及时结算等情形。三是有1个单位的20项工程未按照“工程量乘以单价”计价,计价方法不科学不透明,工程量无法验证,存在管理漏洞。

    (五)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1个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未按要求建设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并定期检测。

    (六)内控管理方面。一是有2个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二是有3个单位对公车管理、采购管理等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有1个单位的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不真实、未公开,绩效自评流于形式。四是有2个单位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出租资产未经审批、存货盘点管理不到位等情形。五是有1个单位对合同执行管理不到位。六是有5个单位存在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未及时收回欠款、违规聘请他人代理记账等会计管理方面的问题。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区审计机关向纪委监委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条。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和资源统筹,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与税务、非税执收部门联动,抓好非税收入征管;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做好存量资金、闲置资源资产盘活及土地经营工作,促进财政收入有效增长,增强财政运行和重点支出财力保障。二是促进民生政策落实落地,坚持兜牢“三保”底线,推进就业优先、降费减负、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民生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预算约束和财政监管,提高资金绩效。一是贯彻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据实编制年初预算,加强财政预算“精细化”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监督,增强预算约束力。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三是持续推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切实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推动重大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价,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加强重点领域管控,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一是财政风险方面,加强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偿债能力定期评估和预警机制,压实债券资金管理使用责任,推动项目尽快投入运营并实现预期收入,降低财政偿付风险。二是国企风险方面,持续深化国企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做好企业发展规划,落实监事会监督职能,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权力运行风险方面,要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四)规范资产管理,促进保值增值。一是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社保基金、股权投资等运营管理,维护资产权益,促进保值增值;二是要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审计整改的工作要求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