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3年以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黄坤明书记调研河源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聚焦“六个加快”,统筹做好“稳”“好”“快”三篇文章,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成效,2023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提升财政管理能力,保障基本运行和重点支出。区财政部门推动建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新机制,指导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社账镇代理”,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同时加强国有资源统筹,盘活国有资源资产1.27亿元,争取新增债券资金8.41亿元,有效减轻本级财政压力,基本保障了财政运行和学校、医院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需求。
——积极落实稳住经济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发展。贯彻落实稳住经济政策措施要求,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3615万元,落实各类企业奖补资金3200万元,争取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1400万元,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集中财力向民生倾斜,保障和发展民生事业。全年民生支出20.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14%,其中:教育支出9.28亿元、医疗卫生支出3.4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亿元、农林水支出1.62亿元。教育配套不断完善,医疗服务更加优化,三农事业持续推进,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民生事业不断发展。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审计机关积极开展审计整改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截至2024年6月,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20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83个(占比89.27%),整改金额12603.37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8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源城区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62亿元、总支出32.03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5.79亿元、总支出14.2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40万元、支出11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5亿元、支出1.6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部门按照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计划,在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财政收支统筹,保障重点支出,强化财政监管,基本保障了财政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财政收支管理不够到位。一是2个单位的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涉及金额1020.26万元。二是“百千万工程”项目资金保障不到位,涉及金额7248.36万元。三是业务主管部门未及时将资金安排至具体项目,导致专项资金无法支出,涉及金额1379万元。四是财政部门未分配资金指标给项目单位,造成项目单位无法申请资金,涉及金额722.24万元。五是三保项目“就业见习补贴”预算执行率低,未发挥资金效益。
(二)收支矛盾突出,存在财政运行风险。一是未及时清算代理银行垫付资金,涉及金额9.78亿元,最长垫款时间超过9个月。二是未按期缴付政府债券利息2.09亿元,存在偿付风险。三是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达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29.7%,远超5%的控制要求。四是未按规定消化2018年底前形成的暂付款,涉及金额90万元。五是未及时支付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项,涉及金额1亿元。
(三)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和运营方面。一是有3个专项债券项目建成后未投入运营,有1个专项债券项目的部分设施未投入运营,涉及专项债券2.27亿元。二是有1个专项债项目运营收支处于入不敷出状态,未能达到预期收益,涉及专项债券7700万元。
二、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对源城区人民医院新建发热门诊(感染楼)、迁建高压氧楼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区发热门诊项目)、源城区东城幼儿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东城幼儿园项目)、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区发热门诊项目、东城幼儿园项目、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的扩大建设用地部分未按规定取得用地及规划许可手续。二是东城幼儿园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区发热门诊项目在开工后才取得环境影响报告批复。三是区发热门诊项目、东城幼儿园项目、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
(二)违规设置招标条件,限制和排挤潜在投标人。一是区发热门诊项目、东城幼儿园项目、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违规以已废止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次数作为评分项。二是区发热门诊项目违规设置是否获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企业等与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评分项。
(三)项目管理方面。一是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用地超立项规模,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并调整概算,超出用地规模505.89㎡,超出核定概算169.30万元。二是区发热门诊项目的初步设计超立项建设标准,超出建筑面积140.11㎡。三是区发热门诊项目概算存在29项漏项,涉及金额476.91万元,未能充分发挥概算控制的作用。四是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未经消防验收、部分装修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五是区发热门诊项目的4个分项工程未办理竣工结算、未送结算审核,就已结清全款,涉及金额345.52万元。六是东城幼儿园项目、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七是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四)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东城幼儿园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工程合同印花税,应缴未缴税额3.24万元。二是区发热门诊项目工程结算税率审核不严,多付费用1.99万元。三是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方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东城幼儿园项目施工方、监理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担保,且保函担保期限不足,未覆盖完整工期。四是东城幼儿园项目施工方未及时开设工人工资专户,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施工方未及时购买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五是区发热门诊项目的部分分项工程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采购及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定制医用电梯尺寸错误,造成国有资金损失7.20万元。二是区发热门诊项目处置资产未履行审批程序。三是新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部分新购置医疗设备长期闲置,涉及金额19.57万元。四是东城幼儿园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五是区发热门诊项目购买部分服务未按规定通过中介服务超市选取,涉及金额4.63万元。
三、 民生审计情况
对源城区2021至2022年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项目决策不科学。一是埔前镇埔前村天文科普教育基地建成后因违规占用耕地被责令拆除,造成损失浪费37.53万元。二是埔前镇高围村荷韵田趣(一期)项目因违规占用耕地,实施过半被迫中止并变更设计,造成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二)项目管理方面。一是埔前镇政府、源南镇政府、东埔街道办、源西街道办对工程验收把关不严,25个工程项目偷工减料,多计工程造价183.66万元。二是埔前镇、源南镇个别项目竣工现状与结算不符。三是源南镇政府未按有关规定对人居环境工程组织联合验收。四是埔前镇高速出口升级改造工程、源南镇墩头村尖领小公园绿化工程、源南镇墩头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石粉路项目建成后因无人管养而荒芜闲置或无法使用,造成损失浪费38.23万元。五是埔前镇政府、源南镇政府对工程结算税率审核不严,未遵循现行税收政策,多计工程造价57.76万元。六是埔前镇政府未按规定通过中介服务超市购买服务,涉及5项共28.89万元。
(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个别乡村振兴项目付款依据不充分,涉及3项共57.5万元。二是埔前镇政府申报的专项资金滞留于村账户长期未使用,涉及金额8.5万元。三是埔前镇杨子坑村村委会拖欠施工方工程款,涉及金额5万元。四是埔前镇政府未按规定对建成的公共基础设施确认为资产进行管理。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配合市审计局对河源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组织制度保障方面。一是未建立工程验收移交规定和改造工程质量回访等工作机制。二是未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影响后期管理和维修维护。
(二)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一是源城区财政未按规定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涉及金额9196.69万元。二是源城区财政评审中心对重复工程量评审不实,多结工程款11.78万元。
(三)工程实施管理方面。一是7个老旧小区改造合同项目未按施工图施工,多计结算金额599.19万元。二是监理单位未尽职履行监理职责,致使未按施工图施工的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三是项目全过程咨询单位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做好质量控制。四是有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违规先行开工。五是有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违规以已废止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次数作为评分项,限制和排挤潜在投标人。六是有5个业主单位实施的部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线”未按规定规整,影响小区改造成效,存在安全隐患。七是源城区住建局未及时移交3个改造小区的充电桩、快递云柜等经营设备,造成造价25.48万元的设备闲置,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河源市源城区名源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11月至2023年6月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落实上级经济方针政策方面。名源公用事业投资公司未制定薪酬总额计划和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未能有效落实国务院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相关要求。
(二)经营发展方面。名源公用事业投资公司未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未编制年度全面预算,制约公司经营和发展。主营业务收入不足以支付人员工资,公司经营持续亏损。
(三)经济业务管理方面。一是公司资产负债率过高,达到113.12%,资不抵债存在经营风险。二是购买固定资产未执行询议价程序,涉及2项共2.38万元。三是资金调拨未经主要领导审批,涉及金额19.64万元。四是违规同意中标单位将中标项目转包。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对区府办公室、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8个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能积极推动本部门事业发展,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日趋健全完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贯彻上级决策不力、职能履行不到位。一是有2个单位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二是有1个单位对临时用地监管的职能履行不到位。
(二)重大经济决策管理不规范。一是有7个单位的73项重大经济事项未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涉及金额1143.28万元。二是有2个单位的决策记录不完善,未按规定编发党组决策会议纪要。
(三)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有3个单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扩大支出范围,挤占项目经费用于临聘人员工资、日常办公开支等情况,涉及金额252.11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的扶持创业资金发放不及时,涉及金额3.4万元。
(四)工程和采购管理不到位。一是有3个单位对工程、服务审核不严,多计工程量、服务费用共4.67万元。二是有3个单位对18个项目的合同税率审核不严,造成多付费用12.31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超财政评审核定概算价签订合同,超出核定价格3.31万元。四是有7个单位未严格落实政府集中采购、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等制度,涉及84项共193.65万元。五是有2个单位的采购项目验收不规范,涉及11项共15.9万元。
(五)财务控制和审核不严。一是部分开支不符合规定,涉及32.98万元。其中:1个单位重复发放误餐费补助0.54万元;1个单位使用公务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20.04万元;1个单位的培训项目除支付师资费外另行支付课件费4.2万元;2个单位超标准支出培训费、购置服装共7.44万元;2个单位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0.52万元;1个单位重复支出0.24万元。二是有4个单位的17项支出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111.35万元。三是有2个单位的部分支出未取得发票,涉及金额10.75万元。四是有1个单位的公务车辆维修频次高,未厉行节约。
(六)对投资项目和合同执行管理不到位。一是有2个单位未及时收缴投资收益、场地使用费共18.33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对投资项目监管不力,存货管理混乱,未对聘用管理人员实行经营业绩考核。
(七)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一是有2个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二是有1个单位的理事会、监事会未有效发挥作用。三是资产管理不到位。其中:有3个单位对资产存放和出入库管理不到位,存在乱堆乱放、存放地点不符、出入库手续不齐等情况;有4个单位的部分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86.16万元;有1个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未履行报批手续,涉及金额183.56万元。四是有3个单位存在对财政直付奖补资金底数不清、入账不及时、往来款长期挂账、核销应收款未报批等会计管理方面的问题。
(八)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到位。一是有1个单位未及时与原机关兴办的企业脱钩。二是有2个单位的下属单位存在坐支现金、重大经济决策管理不规范、支出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区审计机关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条,其中移送纪委监委3条、移送区住建部门1条。
八、审计建议
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收支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充分考虑收入和各类项目的实际需求,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强非税收入监管,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二是制定具体方案,有计划地清理银行垫付款项、政府债券利息、暂付款挂账、未支付工程款等应付款项,防止风险逐年积累。三是建立健全财政运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财政运行态势的预判,制定风险预案,确保财政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二)加强监管,提升资金绩效。一是各预算单位要加紧组织落实和推进项目,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监督,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实现预定政策目标。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的决策管理,充分论证、合理评估,注重项目建设实效;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程序,合规招标,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严把工程验收关,完善工程造价管理,防范工程质量隐患和廉政风险;健全项目后期管护责任,确保已建成项目持续发挥社会效益。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办事业,杜绝挤占项目资金、超标准开支等,对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问题追责问效。
(三)加强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履职尽责;国企要做好企业发展规划,强化经营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加强权力制约,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三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内控管理,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善、资料齐全,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以及使用效率,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四是加强资产使用管理,盘活闲置资产,规范验收入库、调拨、领用流程,对储备物资实行定期盘点,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对本报告反映的审计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