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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20072605425/2025-00008 分类: 其他、报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源城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5-10-10
名称: 河源市源城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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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10-20  浏览次数:-

源城区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4年以来,区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审计资源,精心谋划部署,深刻领会并牢牢把握“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重要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依规对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展开审计工作。审计结果显示,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执行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决议,积极推动各项财政政策落地见效。总体而言,2024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为源城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通过加强非税收入执收、盘活资源资产等举措,实现非税收入3.82亿元,争取债券资金14亿元和省级财政清算垫款支持资金11.47亿元,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为财政平稳运行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财力支撑。

    ——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全年民生支出28.2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68%。其中,教育投入9.55亿元、医疗卫生事业支出4.1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4.47亿元,重点用于推进学校建设和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医疗硬件水平和城乡居民医疗补助标准,全面落实社会保障与就业促进政策,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持续夯实我区民生事业发展基础。

    ——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出台小散工程项目管理和农村“三资”监管等制度,全面推进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强化投资评审和采购行为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预算绩效评价与监控,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 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审计部门扎实开展审计整改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整改落地。截至2025年6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153个主要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27个,整改完成率83.01%。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32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24个(整改完成率93.94%);要求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21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3个,其余均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推进计划。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共涉及金额15.24亿元,已完成整改金额12.9亿元,挽回损失浪费金额260.27万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7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源城区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对源城区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67亿元、总支出38.88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7.36亿元、总支出13.6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1万元、支出81万元;本级年初政府性债务余额71.86亿元,年末债务余额85.8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计划,面对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积极统筹财政资源,优先保障“三保”及重点领域支出,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财力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收入和资产管理方面。一是1个单位的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136.62万元。二是住宅小区配建物业长期未按规定移交政府部门,涉及2处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和2所幼儿园。

    2.财政支出管理方面。一是40个单位的125个预算项目连续两年的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2024年预算1.13亿元。二是3个业务主管部门未及时分配专项资金,造成3432.83万元资金未能发挥效益。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金额1366.37万元。四是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经费保障不到位。

    3.财政运行风险方面。区财政部门未按规定严控暂付款增量,2019年以后形成的暂付款规模已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46.46%,远超5%的控制要求。

    4.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和运营方面。一是有1个专项债券项目“未批先建”,影响项目投入使用。二是有2个专项债券项目运营收支与预期差距大,项目未能实际产生净收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3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1个单位2020年11月至2024年4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预算管理工作基本能按照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执行方面。1个单位无预算支出,涉及金额3.5万元。

    2.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方面。2个单位的7项重大经济事项未按规定经过集体研究决策,涉及金额169.84万元。

    3.支出管理方面。一是2个单位对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被虚构案件骗取专项补贴3.6万元;资料不齐,无法核实专项补贴的真实性,涉及金额0.81万元;虚报车辆机油、液压油使用量,涉嫌套取资金。二是2个单位超标准发放补助、超范围慰问,涉及金额12.62万元。三是2个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集中采购和中介服务超市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金额9.56万元。四是核算不规范,1个单位虚减支出86.48万元,1个单位已完工项目工程款长期挂账未结转费用,涉及金额1.19亿元。

    4.工程建设与合同管理方面。一是1个单位的工程完工后未及时验收结算。二是1个单位的工程实施内容变更未办理工程变更手续。三是1个单位对合同履约监督不到位,造成承包内容履约不到位、花卉枯死损失59.77万元。

    5.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长时间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二是1个单位对购入物资未落实出入库管理,涉及物资价值149.73万元。

    二、民生审计情况

    (一)对源城区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及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医疗救助政策贯彻落实、医疗救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医疗救助政策落实方面。对部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特殊人群未能做到应救尽救,涉及813人次。

    2.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方面。一是医保部门因计算方式有误、未扣减起付线、对特殊人群救助标准适用错误等原因,多发放医疗救助323人次共61.09万元、少发放医疗救助122人次共11.2万元。二是医保信息系统中特殊人群身份标识更新不及时,导致非特殊人群以特殊人群身份享受医疗救助,涉及2129人次共52.6万元。三是医保部门审核审批不严,造成部分人员在非因病致贫、未达起付线、财产超标等情况下仍通过医疗救助审批,涉及28人次共65.85万元;1人超出年度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对2人的7次就医进行了重复医疗救助,多发放医疗救助资金0.37万元。四是医保部门未按照分段梯度救助模式计算救助金额,多发放二次医疗救助25人次共2.84万元。

    (二)对源城区2022年至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业务管理方面。一是区卫生健康局购买服务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214.08万元。二是3个基层医疗机构违规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涉及金额123.05万元。

    2.资金使用方面。一是违规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涉及13个单位990.52万元,其中:4个单位发放误餐费、交通补贴、先进奖等补贴9.82万元;4个单位用于基本建设工程、购置大型设备、购买软件等严禁支出项目,涉及金额37.84万元;12个单位的人员和办公经费支出挤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涉及金额941.71万元;2个单位超标准发放专家培训劳务费,涉及金额1.15万元。二是1个单位通过用基本公卫资金科目计提大型设备折旧,虚增基本公卫资金支出21.64万元。三是4个单位部分应分摊的支出项目,全额使用基本公卫资金支付或分摊比例过高,多支出基本公卫资金74.86万元。四是2个单位存在未签合同、无预结算及验收等支出依据不充分等情况,涉及金额28.87万元。五是4个单位违规大额使用现金结算,涉及金额21.14万元。

    3.采购和资产管理方面。一是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8.28万元。二是采购管理不到位,其中:1个单位超标准购买医疗设备,涉及金额35.21万元;1个单位部分办公耗材采购数量超出需求,导致损失1.5万元;2个单位采购验收管理不到位,存在虚列项目、单价差异大等情况,多付费用0.63万元。三是3个单位购入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3.52万元。

    4.绩效管理方面。一是绩效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其中:区卫生健康局设立的区级奖励机制违规对非机构进行奖励;编制的绩效评价方案不科学,对未达“优”“良”等次的机构奖励6.14万元;未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评价。2个单位未按要求制定绩效分配与考核方案。二是绩效发放违规,其中:4个单位绩效基数核定不合规,多发放院领导年终奖励性绩效16.37万元;1个单位重复发放管理人员绩效3.06万元;1个单位向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发放绩效2.94万元;1个单位季度工作绩效占比不合规,多发放院级组织管理绩效3.05万元;2个单位绩效核算不准确,涉及金额0.22万元。

    三、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对客家文化公园源西街道片区征地拆迁项目、源城区埔前公益性墓园及公墓山专用公路工程、源城区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征地拆迁、工程管理、资金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征地拆迁补偿方面。一是2个项目超批复面积征收土地87.24亩,涉及资金546.55万元。二是1个项目未按实际需求扩征土地,1个项目已征收土地利用率低,造成土地闲置浪费。三是3个项目存在违规认定土地、多计面积、无依据补偿等情况,涉及金额760.39万元。四是3个项目突破补偿标准,多支付补偿831.76万元。五是1个项目重复计算耕种损失、重复发放过渡期房租共60.64万元。六是1个项目违规决策,将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款直接拨付给村民,涉及资金78.4万元。七是1个项目违规实施安置,其中:通过直接更改姓名的方式,帮助被拆迁人变相买卖安置用地62宗共3817.74平方米,导致土地使用权转让税收和非税收入流失;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安置商住用地18宗共1053平方米、出售住宅及商住用地8宗共499.5平方米。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2个项目违反基建程序,未办理环评、规划许可、用地报批等手续。二是1个项目造价管理不到位,存在项目概算缺项、项目竣工后未及时结算、物资回收未据实结算等情况。三是1个项目招标违规,项目设计未公开招标,勘察服务招标设置歧视性条款。四是施工监管不到位,2个项目存在工程量不足、重复计价、计价不准确等情况,多付工程款52.76万元;1个项目工程量变更未经签证,涉及金额9.23万元;1个项目将劳务分包给无资质企业。

    (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1个项目的工作经费超支686.67万元。二是违规占用补偿款,1个街道办占用村集体的留用地货币补偿款1068.45万元,1个村委会占用征地补偿款22.22万元。三是1个村委会违规以现金形式支付征地补偿款,存在冒领风险,涉及金额7406万元。

    (四)项目管护方面。一是1个项目土地征收后管理不善,约114亩国有土地被非法占用。二是1个项目对开发行为监管不力,导致泥土裸露、排水堵塞,存在山体坍塌等安全隐患。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对源城区2022年至2023年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政策落实、制度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政策落实和制度建设方面。一是区教育部门未及时向各学校传达课后服务经费管理文件,延误长达18个月,导致各校出现超额发放补助、向非服务人员发放费用等问题。二是管理制度缺失,区教育部门未建立第三方教育资源的引入和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未建立课后服务分配方案、考核方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等制度。

    2.资金收支管理方面。一是30所公办学校未将课后服务费列入预算管理。二是1所学校将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存入个人微信账户,未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三是4所学校违规多收课后服务费,其中:1所学校违规向寄宿制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共计3.15万元,3所学校课后服务实际实行“4+1”或“5+1”模式,但仍按“5+2”模式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多收50.26万元。四是4所学校违规减免课后服务费7.56万元。五是违规发放课后服务补助,28所学校超额发放行政管理人员课后服务补助39.64万元,5所学校向非课后服务人员发放课后服务补助,涉及金额3.58万元。六是26所学校未退费给请假学生,涉及金额22.7万元。七是3所学校的课后服务费跨学期结转,未实行“一期一结”。

    (二)对源城区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乡村建设组织实施和任务完成情况、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乡村建设政策落实方面。一是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二是未完成6公里“美丽农村路”建设任务。三是4个镇街对农村厕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个别公厕无法正常使用,部分污水治理效果不达标。

    2.农业产业园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一是2个实施主体未严格实行资金专户管理,挤占挪用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45.44万元。二是1个实施主体项目调整后未及时退回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三是2个实施主体未及时使用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未能及时发挥资金效益,涉及金额168.09万元。

    3.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方面。一是2个实施主体虚假竣工验收,涉及财政补助资金42万元。二是1个实施主体的5个项目未落实预算、询价、结算等程序,造价缺乏依据。三是3个实施主体虚报社会资本投入594.56万元。四是2个实施主体虚报项目完成情况。五是1个项目违法占用土地1.42亩,投入的19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存在损失风险。

    五、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对区司法局、区民政局等4个部门单位的5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能积极推动本部门事业发展,依法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贯彻上级决策不力、职能履行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未制定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二是1个单位对国家政策执行不到位,基本药物使用占比连续三年不达标,医用耗材线下采购占比连续三年超标。三是2个单位职责履行不到位,未开展社工培训,未落实人民调解研判工作机制和24小时在岗值班要求。四是1个单位未及时履行临时救助审批职责,延误临时救助金发放。

    (二)重大经济决策管理不规范。4个单位的292项重大经济事项未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涉及金额1256.91万元。

    (三)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不到位。

    1.预算管理和执行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的预算未按要求报主管部门批复,预算执行率不高,未充分发挥预算约束作用。二是1个单位挤占项目经费用于临聘人员工资、职工福利等,涉及金额108.69万元。

    2.资金管理和审批不到位。一是2个单位现金管理失控,财务人员通过伪造单据、延迟缴款非法占用公款150.15万元,公款私存237万元并用于营利活动。二是2个单位审核把关不严,重复发放或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专项补贴和民生保障资金共13.84万元。此外,其中1个单位有关人员虚构案件骗取专项补贴12.91万元。三是部分开支不符合规定,涉及29.45万元。其中:2个单位违规发放燃油补贴、军训补助等,涉及金额21.99万元;2个单位超范围、超标准发放高温补贴、误餐费、工会慰问等,涉及金额4.48万元;1个单位重复发放教学业务管理补助2.98万元。四是1个单位的18项支出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20.23万元。五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会费,涉及金额21.06万元。六是1个单位未及时清偿内部集资债务451.9万元,融资成本高企;支付借款利息时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涉及税金24.4万元。七是1个单位向在职和已离职员工出借资金13.5万元,长期未收回。八是2个单位存在未及时报账、未据实调整收入、未足额开具票据、往来款长期挂账等财务管理问题,涉及金额4643.02万元。

    3.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432项金额62.24万元。二是1个单位设备长期闲置,涉及金额398.23万元。三是2个单位长期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四)工程和采购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单位对工程监管不力,造成多计工程量、损失浪费,涉及金额26.85万元。二是1个单位对9个项目的合同税率审核不严,造成多付费用9.22万元。三是1个单位采购价格虚高,多付资金1.87万元。四是3个单位未严格落实政府集中采购、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等制度,涉及67项共162.88万元。

    (五)内控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

    1.内控制度不完善。1个单位内控管理制度与现行法规不适应,未及时调整。

    2.岗位和人员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未经批准。二是1个单位未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三是1个单位聘请无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教师、校医,未为临聘人员缴纳社保。四是1个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兼管财务机构、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影响审计独立性。五是1个单位领导班子绩效工资分配不合理,未与个人考核结果挂钩。

    3.合同管理和履约监管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租赁的职工宿舍使用率长期在65%以下,未调整租赁结构,个别宿舍距离远、价格远高于市场价,造成浪费。二是2个单位对履约监管不到位,存在到岗人数不足、服务日志和台账造假、案件补贴未发放到人等问题。三是1个单位超限额签订补充合同。

    4.资金和物资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单位现金管理不到位,存在支取现金控制程序失效、现金未每日清缴、库存现金超限额等问题。二是1个单位的中药和医用耗材采购制度不健全,供应商遴选未论证、未比价,且长期由单人负责,缺乏监督和制约。

    (六)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的下属单位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等问题。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区审计机关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1条,均移送至区纪委监委。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非税收入全流程监管,全面清理低效无效项目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各预算单位要加快项目落地实施进度,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绩效。二是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财政部门应制定具体清理方案,全力推进暂付款清理化解工作,严防风险累积。三是强化民生资金监管,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审,堵塞管理漏洞,规范资金收支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确保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二)规范政府投资管理,严控工程领域风险。一是严格执行土地征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补偿程序和标准,杜绝征地拆迁乱象。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压紧压实项目主管部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程序,强化对第三方的履约评价,严把工程验收关,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有效防范工程质量隐患和廉政风险。三是坚持建管并重,健全项目投后跟踪管理体系,压实项目运营主体责任,积极降本增效,严控风险提升效益。

    (三)健全权力运行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督促全区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二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规范并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程序,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三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完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效能和风险防控能力。

    针对本报告反映的审计问题,区审计部门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目前,相关单位正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推进整改。下一步,我区将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