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辖区各类市场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及《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年度和2024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23〕11号),统计调查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符合纳统申报条件的企业需及时向所在地统计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纳统,并依法依规报送统计资料。为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现将有关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如下,真诚希望各类市场主体给予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四上”企业的定义
“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实践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一种习惯称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二、“四上”企业入库的意义
“四上”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撑,是常规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入库纳统工作是统计工作的基础,做好企业入库纳统,对客观真实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起着积极推动作用。
对企业而言,入库纳统既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发展实力,也有利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精准施策,提升对企服务水平。
三、“四上”企业入库的条件
(一)必须是本地法人单位或国家允许的视同法人单位;非批发零售业法人附营的限上批发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和非住宿餐饮业法人附营的限上住宿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二)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
(三)建筑业单位必须在源城区本地注册登记,其他行业单位必须在源城区本地经营,且主要经营地在源城区 (所在地统计原则)。
(四)必须在申报时已经达到规上(限额)标准。
四、“四上”企业入库的标准
各行业的入库标准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五、“四上”企业申报入库的时间
(一)新开业(投产)的企业月度审批入库
新开业(投产)的企业和项目是指上年第4季度及当年新开业(投产)的单位或新开工的项目,每年2-12月通过月度审批入库,申报期截止每月10日前。
(二)成长型企业年度审批入库
开业(投产)一年以上的法人企业,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行业入库标准时,只能在每年年底年度审批或次年2月月度审批入库,审批通过后,纳入当年年度统计。
(三)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投资项目入库
通过月度审批入库,申报期截止每月10日前。
六、“四上”企业所需的申报材料
各行业入库所需申报资料各有不同,具体如下:
七、源城区、各镇(街道)统计机构联系方式
源城区统计局:0762-3313825
埔前镇:0762-3234989
源南镇:0762-3235275
东埔街道:0762-3886939
源西街道:0762-3371658
上城街道:0762-3189100
新江街道:0762-3126682
高埔岗街道:0762-3493404
区工业园:0762-3499223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