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牵引,以文明创建为途径,探索“百千万工程”基层治理改革创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激励广大家庭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和美村居。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省委主要领导同志调研河源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和区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开展“绿美”“富美”“和美”家庭(以下简称“三美”家庭)创建活动为抓手,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弘扬家庭美德、传承优良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三美”家庭创建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制建设,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农村,全力推进“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
二、目标任务
把开展“三美”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助力“百千万工程”实施的抓手,着力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和美村居,在全镇7个行政村(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对创建活动开展成效好,“三美”家庭创建数量在全镇排名前1的村(社区)确定为源南镇“三美”家庭创建示范村(社区)。2024年年底全镇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三、创建内容
创建活动设“绿美家庭”“富美家庭”“和美家庭”3个称号。整体要求“三美”家庭做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做好门前“三包”,保持房前屋后、室内,庭院附近沟渠、塘坝、道路干净、整洁、有序。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正确使用,无污水乱排。
(一)“绿美”家庭。以“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为标准,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卫生死角,无废弃物堆放,定期清洁;功能分区合理,无乱搭乱建,整齐有序;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种植适宜的花草树木,做到门前见绿,院内见花,形成错落有致的绿化格局;庭院装扮有一定文化品位,注重凸显家风家训;积极打造“四小园”生态板块;节约资源,低碳生活,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
(二)“富美”家庭。辛勤劳作,艰苦奋斗,具有帮带致富的能力;热心公益,弘扬劳动精神,践行诚信理念,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三)“和美”家庭。爱国爱家,遵纪守法,家庭和睦,团结邻里,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及个人品德,爱护公共环境。
四、创建程序
按照申报家庭自评、村居初评、镇评定的程序开展“三美”家庭创建活动。
(一)家庭自评(9月中旬至9月下旬)。各申报家庭对照“三美”家庭创建活动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3、4),选取“绿美”“富美”“和美”其中一项或多项开展自评,并向家庭所在的村(社区)提交“三美”家庭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村居初评(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各村(社区)根据申报家庭自评材料,在初步筛选核实的基础上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监委成员、驻村(社区)工作组成员、党员代表、村民(居民)代表、妇联执委等人员进行实地评分,并组织召开村民(居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居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参评家庭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参会代表集体讨论评议,村(社区)在“三美”家庭申报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向镇提报申请材料。
(三)镇评定(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镇根据申报家庭自评情况以及村(社区)初评推荐意见,结合实际开展复核评定工作,统一征求镇纪检监察、综治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同时将拟评定的“三美”家庭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三美”家庭申报表上出具评定意见,确定本镇“三美”家庭名单,并将评定结果报区文明办备案。
五、结果运用
根据各村评定情况,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将镇评定的“三美”家庭优先作为各级“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推荐对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抓好“三美”家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区统筹、镇组织、村(社区)实施”三级联动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做实“规定动作”,做活“自选动作”,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层层做好推荐审核。各村(社区)要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深入挖掘、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二)严格执行标准,严守工作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群众自荐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参评家庭意愿。严守组织纪律和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选树事迹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要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申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力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三)做好资料归集,落实周期管理。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程序抓好工作落实。各项程序完成后,组织搜集整理相关材料,制作创建活动档案,做好有关申报材料、评议材料、佐证材料、会议记录、公示照片的归集存档。完成本年度创建活动后,往后每年持续开展该年度创建活动。同时,对于获评“三美”家庭称号的家庭要实行周期性、常态化管理,各村(社区)每半年进行1次“回头看”,对照“三美”家庭创建标准进行实地复查,对不再符合相应标准的家庭撤回荣誉证书和牌匾。
(四)加强经验总结,做好宣传报道。各村(社区)要及时挖掘、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推广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工作亮点和创新举措,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推动创建活动走深走实。镇宣传组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通过“绿美”“富美”“和美”家庭风采展示,讲好源城故事,使创建活动成为树立先进、宣传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推动形成学有标杆、干有榜样、主动看齐、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1.源南镇“三美”家庭申报表
2.源南镇“绿美家庭”创建标准
3.源南镇“富美家庭”创建标准
4.源南镇“和美家庭”创建标准
附件1
源南镇“三美”家庭申报表
申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获评理由简要说明即可(例如:我认为我爱党爱国,家庭和睦,孝老爱亲等......故自荐参评“和美家庭”)。
2.上报的纸质版必须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请不要改变表格规格。
附件2
源南镇“绿美家庭”创建标准
说明:一、实事求是,以诚实的态度自评,每一小项中如有其中一项内容不达标,则酌情扣分。如人居环境第三小项:如有乱拉乱接线等行为,则视严重程度扣3—5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绿美家庭”: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中有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2.近两年不配合人居环境整治等各项工作的;3.有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加非法组织的。
附件3
源南镇“富美家庭”创建标准
说明:一、实事求是,以诚实的态度自评,每一小项中如有其中一项内容不达标,则酌情扣分。如勤劳致富第二小项:如存在有劳动力的家庭成员未就业的,则视未就业人数扣3—5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富美家庭”: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中有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2.近两年不配合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的;3.有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加非法组织的。
附件4
源南镇“和美家庭”创建标准
说明:一、实事求是,以诚实的态度自评,每一小项中如有其中一项内容不达标,则酌情扣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和美家庭”: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中有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2.家庭不和睦,有虐待老人、妇女、儿童行为的;3.有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加非法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