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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2007261027D/2024-00021 分类: 综合政务、方案
发布机构: 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5-15
名称: 源南镇2024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文号: 源南府发〔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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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南镇2024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28  浏览次数:-

  为积极做好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镇不发生森林火灾,根据省市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结合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镇政府重新调整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村委会、森林防灭火办公室、相关部门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居、小组)、相关部门要按照防灭火责任任务分工要求,主动作为落实落细各项措施。

  二、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森林防灭火工作是一项事关自然资源保护、事关生态环境、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由于去年降雨量同比往年偏多,加之实行封山造林后,山上灌木杂草茂盛,可燃物增多,导致火险因素上升,另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各种违章用火现象仍时有发生。为此,各村(居、小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从维护全镇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化解不利因素,确保全年不发生森林火灾。

  三、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五项要求,认真落实上级确定的防灭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宣传,强化护林员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改善防灭火设施,周密布置,科学调度,做到有警不成灾,有灾不蔓延,抓严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居、小组)、相关部门要用好广播、标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增强群众防火意识,提高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感。源南中心校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六个一”工作,加强对各村小学生安全防火常识教育,规范学生林区活动行为;林业部门要在重要地段增设防火标志,完善警示牌,充分发挥其宣传和警示作用,使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

  (二)加强火源管理。各森林防灭火检查站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有效控制林区生产和生活野外用火。要加强重点节点火源管理,在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春节等森林防火关键节点,要在进山要道设立森林防火宣传检查站,教育群众文明祭祀。要加强防灭火巡查,护林人员要加大巡查密度,缩短巡查时段,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做好巡查记录。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卡点建设,配备办公场所,配齐装备,配强人员,加强对进山人员检查力度,确保火源不进山。

  (三)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完善队伍架构,镇级组织半专业扑火队、护林员扑火队,每村要组建不少于15人的群众性扑火队伍,加强编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扑火技能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实战演练,提高队伍扑火能力,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加强扑火器具配备。各级扑火队伍要配置必要的扑火器械、工具、通讯工具、车辆及物料。镇级扑火队伍配备油锯2台、风力灭火机5台、水枪10个、二号工具100把、长砍刀40把、铁质小油桶5个、铁质大油桶2个并备足扑火用油,配齐口罩、手电、头盔、毛巾等实战必需品;村级队伍要配置防水服10套、鞋子10双、头盔10个、头灯10个、水箱5个、手套10双、二号工具10把。

  (五)加强制度落实。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和护林员包山头制度,落实好防火巡查制度、检查制度、零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护林员要每日将巡查情况按规定时间报镇森林防灭火办公室。镇政府对认真执行防灭火制度规定、预防和扑救得力、及时报告火情,及时制止纵火行为以及检举纵火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奖励;对违反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