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源城区源西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20072610358/2025-00013 分类: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源城区源西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01-20
名称: 关于印发《源西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2025-2026年度)》的通知
文号: 源街办发〔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02-0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印发《源西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2025-2026年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08  浏览次数:-

  各村,街道各部门:

  现将《源西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2025年-2026年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源城区源西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0日

  源西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2025-2026年度)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扑救处理的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完善森林火灾综防体系,提高森林火灾扑救效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件,确保全街道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河源市《关于在全市开展无森林火灾乡镇及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县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河委办发〔2007〕10号)、《河源市森林防火问责制》《源城区森林防火问责制》《源西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源西街道辖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街道森林火灾应急灭火指挥部

  总 指 挥:江  佩

  副总指挥:蓝  彬、李东明

  成    员:李昱鹏、黄天赐、曾园君、黄淑茂、朱雪兰、李  聪、钟志军、邹宇康、杨  怡、黄志龙、周超华、张海瑞、凌红波、张小静、古嘉兴、

朱俊超、曾海远、凌谷恒、吴伟辉

  主要职责:指挥和组织协调街道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和保障工作;负责各村、相关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协调开展森林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指挥部设在街道应急指挥中心,下设1个办公室、3个工作组。

  (一)森林火灾灭火办公室

  主  任:李东明

  任:黄志龙

  成  员: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1.及时掌握全街道有关火灾情况;2.接到火情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组织应急扑火队伍扑救森林火灾,跟踪了解、掌握和报告火情动态;3.指导、督促各村开展森林火警事故的调查处置;4.贯彻落实街道主要领导及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街道森林应急灭火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决策;5.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森林火灾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  长:杨  怡

  长:邬棠妍

  成  员:曾林波、阮碧瑰

  工作职责:负责保障火场扑救队伍的安全食水、食物等物资供给及协助调配车辆等,保证人员物资的运送,协助保证通讯联络的畅通。

  (三)森林火灾医疗救护工作组

   长:邹宇康   

  长:何文琦

   员: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治疗救护工作调度;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受、管理救灾药品。

  (四)森林火灾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  长:李东明

  长:黄志龙、张海瑞

  成  员: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1.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并上报上级部门;2.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侦破案件;3.负责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测量,评估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的工作总结;4.负责落实奖励、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森林火灾的预防。街道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和各村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加强对护林员和卡口值守人员的管理和指导,督导护林员在森林特别防护期加大护林巡防频次密度,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火险预测预报。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要每天关注省、市、区的天气预报信息,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森林火险预报,遇到有高火险天气时,应向各村及森林管护人员通告,并根据火险天气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三)林火监测。充分利用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巡逻队和各村生态公益林、商品林护林员的人工巡逻监测手段,及时发现和掌握林中火源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在确认发生林火后,要立即报告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火情变化情况,随时向街道指挥部领导和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四)信息报告和处理。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信息由街道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按照有关制度报告和处理。若发生森林火灾后的有关信息则按照《源城区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和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处置。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分级响应机制。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机制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1. Ⅲ级响应

  发生火情,属地村委会应立即组织半专业扑救力量实施扑火工作,同时报告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密切关注火情变化,并视情况协助指挥扑救。

  2. Ⅱ级响应

  根据Ⅲ级响应的实施情况和火势发展趋势,由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达命令,调动街道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协助进行扑救,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和所属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组成临时现场应急扑救指挥部。

  主要职责:

  一是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扑救,制定具体扑火作战方案。

  二是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扑救工作进展情况及问题。

  三是及时提出扑救人力、物资需求计划。

  四是组织做好火场清理工作。

  五是部署看守火场的人员。看守人员由火灾所属村安排,看守时间不少于12小时,经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3. Ⅰ级响应

  如果火场持续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威胁居民地、风景区设施和生产、加工、储备基地等的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并按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积极组织扑救。

  (二)扑火指挥。火灾扑救由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现场应急扑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于严重,现场扑火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片区后,各项工作负责人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安排可以全权负责本片区的组织指挥。

  (三)扑火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并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

  2.在扑火过程中,首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3.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5.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6.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科学调度,合理排兵布阵,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严禁非专业扑救人员直接参与一线扑救工作,尤其是严禁动员残疾人员、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火。

  (五)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对靠近林区的居民点,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危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六)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森林火灾扑救以街道专业、半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必要时可动员其他经过训练的非专业机动力量参加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七)扑火人员的组成

  第一梯队:1.村级15人的扑火队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扑火及观察火情;2.由街道应急管理办、行政综合执法办及街道干部职工(即第一梯队的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第二梯队的第四组)组成前往火灾现场参与扑火。

  第二梯队:由街道干部职工组成前往火灾现场参与扑火。

  各扑火队伍平时应进行扑火知识培训,使扑火队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接到林火报告后立即通知各扑火队伍。各扑火队领队人(各组组长)应做好人员登记、撤离火场清点人员。对在扑火过程中表现积极和突出事迹的给予奖励。

  (八)扑救措施

  1.扑火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统一指挥;

  2.扑火队伍到达现场后,要在最前线进行扑救,其他人员跟在专业队员后面进行扑救,并听从专业人员指导。扑火时要观察风向火势,沿着火迹分成两组(每组不少于5人)用风力灭火机或灭火水枪开始扑救,形成合围;

  3.扑火队人员要戴好防火帽、防烟镜和防护手套,穿好防火服和防火鞋;

  4.控制、扑打火头时风力灭火机或灭火水枪不得少于3台;

  5.遇到大火险地段,一时难以扑灭,要设法脱险,转移到安全地带;

  6.要选择无可燃物空旷地和火烧迹地等地段休息;

  7.严防飞火突然袭击,被火海包围,造成人员不必要的伤亡;

  8.扑火队在确定扑灭所有明火、余火后,要清点人数,确保不少一人,安全回撤;并交由看守火场人员继续看守。

  (九)应急结束。森林火灾在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经过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结束应急过程。

  五、综合后勤保障

  (一)后勤保障组负责资金、医疗救护及现场其它应急物资等保障。

  (二)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通信和信息、扑火物资储备、技术、培训演练等保障。

  六、灾后处置

  (一)火案查处。由街道应急管理办、绿美生态和产业服务中心、司法所等相关部门配合区森林警察大队、辖区派出所成立联合调查组,查明火因,侦破火案,依法查处火案肇事者。

  (二)火灾评估。由街道森林火灾善后处理工作组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的测量,评估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并作好书面记录。

  (三)工作总结。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街道森林火灾善后处理工作组对扑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向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森林火灾扑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条例》及《源城区森林防火问责制》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源西街道2025-2026年度森林火灾应急灭火半专业扑火队队员名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