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源西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源西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5年)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河源市源城区源西街道办事处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河源市源城区源西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河源市源城区源西街道办事处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源西街道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街道办事处领导及分工;

  2.街道办事处机构概况及内设置机构;

  3.街道办事处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

  4.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5.街道办事处人事任免;

  6.街道办事处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本街道主要是通过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源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yc.gov.cn)开设源城区源西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源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源城区源西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栏、供稿源城发布等形式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源西街道办事处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机构:源西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祥兴路39-8号源西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762-3371383 传真:0762-3371219邮政编码:517000。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762056/choice

  (二)提出申请

  向本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源西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

  1.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源城区源西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当面提交申请。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祥兴路39-8号源西街道办事处203公共服务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源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提交。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申请时间的确认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五)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街道办事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单位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六)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七)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源西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