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工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我局制定了《2025年源城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源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30日
2025年源城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4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河源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河住建通〔2025〕2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5年源城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年”和推进住建领域专项整治为重点,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营造全社会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的浓厚氛围,推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营造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为源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贡献住建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架构
由区住建局成立工作专班,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与村镇建设管理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城镇建设服务中心、人防和消防工程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专班(活动结束后自行撤销),在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具体负责2025年源城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实践报道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着力查找整治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问题,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更好统筹发展安全的实际效果。
3.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培育全社会安全文化。
4.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形式,以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殊工种为主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二)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系列行动。
5.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年”和“万名专家下基层服务帮扶促安全”等重点工作,开展专家解读、骨干宣讲、应知应会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广泛宣传报道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的典型做法,大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6.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通过专家解读、骨干宣讲等方式,加强对法规标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解读,宣贯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针对群众身边常见的安全隐患,播放短视频、动漫等科普作品、张贴海报,在报、网、端、微和户外电子屏、展览展台等广泛宣传、提醒,广泛开展“隐患辨识科普行动”。
7.认真吸取近年来各类灾害事故的深刻教训。充分发挥住建领域应急救援力量和社会公益救援力量的作用,积极查找群众身边潜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形成风险清单、建立隐患地图,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以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难等为重点的各类演练。
(三)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主题活动。
8.举办应急演练活动。我局将于6月中下旬组织参加市局举办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演练暨现场观摩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提高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各单位要认真吸取近年特别重大事故灾害的深刻教训,完善本单位、本行业各类应急预案,围绕“消除隐患演练行动”进行专题情景模拟、实战推演和应急演练。
9.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我局将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各单位要紧扣主题自行组织,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科普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提供安全宣传咨询服务。
10.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要求,加大对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年”“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察暗访”等工作,加强突出问题、安全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统筹用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发动生产经营单位员工报告安全隐患。突出群众关注关心关切的九小场所、充电自行车、高层建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等主题,播放、发放警示科普宣教产品,投放社会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11.我局将于6月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对存在的施工现场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写、审查、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等薄弱环节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切实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12.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举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场观摩交流会。运用现场交流方式,展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技术应用和智能安全管控等内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技术推广,提升自主创新和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13.抓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五带头”,学习掌握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隐患排查新技术、新设备、新系统的研发创新应用,推进人工智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应用普及,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
14.积极开展“进农村”公益宣传活动,聚焦“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和灾害高风险时段的安全提示和咨询服务,发动乡村干部、网格员向农村居民普及自建房、削坡建房、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
15.加强社区及家庭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普及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掌握自救互救技能、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等知识,熟知避险逃生路线,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鼓励公众查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动火等身边安全隐患,争做安全“吹哨人”。
16.督促物业服务人员等要开展志愿服务入户宣讲活动,号召家庭开展居家安全隐患自查,组织居民学习扑救初起火灾、高层建筑逃生等知识,掌握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
(五)开展隐患曝光和宣传教育。
17.围绕“万名专家下基层 服务帮扶促安全”行动,以“万名专家万里行”主题宣传为抓手,结合各时段工作重点,统筹各种资源和传播平台宣传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行动、防范措施,营造安全氛围,讲好应急故事。
18.围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加强突出问题、安全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统筹用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发动企业员工报告安全隐患。
19.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门户网站设置“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并设计“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海报,在海报上设置二维码,社会各界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浏览和学习“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内容。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学习和推广,讲好安全生产文化,用好“明察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用好安责险“五方”联动安全治理模式,打造“安责险+隐患排查”“安责险+风险评估”工程,聚焦住建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推出深度曝光报道,提升住建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年度的重点工作,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要积极与同级其他相关单位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做到多部门、同主题、共频率,推动形成政策宣传常态化、主题宣传专业化、科普宣传亲民化的长效机制。
(二)确保安全有序。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对照省、市的要求和标准,安全有序地筹划好组织好各项活动,并按时间节点报送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总结材料。
(三)务求活动实效。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区委、区政府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护安全的目的,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相关单位于5月30日前报送本单位1名联络员信息;7月1日前报送本单位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盖章版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及有关佐证材料。
附件:源城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附件:源城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