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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十项整改任务)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2-07-14 17: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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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环督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十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应建成污水收集管网1.4万公里,但实际只完成9000余公里。由于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纳入南粤水更清计划的22条重点河流整治工作成效甚微,城市黑臭水体多达243段,其中60%以上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与珠三角城市发展水平极不相称。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系统、科学地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狠抓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收集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减排效果,减少河涌和流域污染。

(二)责任单位:河源市源城区。

(三)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四)整改目标:

1.20179月底前总体完成《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中的1.4万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

2.20172020年各年度,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80%90%95%,其中广州、深圳市建成区2017年分别消除90%以上黑臭水体,2018年以后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珠三角各市力争于2018年底消除80%以上黑臭水体。到2020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5%85%

(五)整改措施:

1.大力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20174月已下达整改通知,部署各地级以上市开展摸查并制定提交“十二五”规划污水管网建设的整改工作方案。对各地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逐月统计通报各地工作进展。

2.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统筹力度,各地级以上市按照《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全面开展黑臭水体综合整治。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挂牌督办名单的黑臭水体进行督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源城区污水处理厂2011-2016年完成管网21.301公里建设,完成了我区“十二五”规划任务(12.3公里)。2018年至2021年,源城区范围内共新建57.42公里配套管网。2020年年底前,黄子洞河和白岭头河均已达到消除黑臭治理目标,消除比例达100%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大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市、区两级相关单位共同发力,依托东埔河、黄沙河治理工程沿线新建污水管网,在宝源、工业园等片区大力配套建设污水管网。2018年至2021年,在源城区范围内共新建57.42公里管网。二是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我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按照《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要求,紧紧围绕消除黑臭达到“长制久清”的治理目标,通过截污治污、清淤疏浚、生态补水管齐下的治理措施,推动黄子洞河和白岭头河治理工作,其中黄子洞河于2018年底消除黑臭,白岭头河于2019年底消除黑臭,我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

三、评估结论

已完成,达到销号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内容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2714日至2022721日。

受理单位:源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63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307室。

受理电话:0762-3222626


源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7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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