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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4年度抽查计划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05 16: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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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实施单位

抽查事项

抽查类型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比例

抽查时间

是否部门联合抽查

1

对排污单位执行排污许可情况的执法检查

执法股

对排污单位执行排污许可情况的执法检查

不定向

排污许可持证企业和排污登记企业

对重点、一般和特殊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抽查比例,具体比例按照该事项抽查指引执行

2024全年

2

对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执法股

对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环评报告书和报告表建设项目

对重点、一般和特殊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抽查比例,具体比例按照该事项抽查指引执行

2024全年

3

对企业环境风险的行政检查

执法股

对企业环境风险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有一般、较大、重大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

重大环境风险源企业每季度12.5%,每年全覆盖;较大环境风险源每季度12.5%;一般环境风险源每季度每名检查人员检查至少1家(抽查到的排污单位、建设项目同时也是风险源企业的,开展排污单位、建设项目“三同时”检查同时开展环境风险源检查)

2024全年


4

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检查

综合股

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属于审批范围的入河排污口

对重点、一般和特殊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抽查比例,具体比例按照该事项抽查指引执行

2024全年

5

对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情况的行政检查

综合股

对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情况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碳排放环境重点监管单位

每年100%抽查

2024全年

6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的行政检查

执法股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每季度5%

2024全年

7

对建设用地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的行政检查

执法股

对建设用地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

每月100%

2024全年

8

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的行政检查

综合股

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排污许可持证或登记的涉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

对重点、一般和特殊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抽查比例,具体比例按照该事项抽查指引执行

2024全年

9

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的行政检查

执法股、综合股

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每季度25%

2024全年


10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执法股、综合股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不定向

城镇污水处理厂

每年50%

2024全年

11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行政检查

综合股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行政检查

定向

对辖区内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

原则上每年应全覆盖,具体以专项随机抽查通知要求为准

202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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