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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12)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2-11-11 17: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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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广东粤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5000辆报废机动车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环源建

〔2022〕12号

2022-11-9

广东粤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长坑段、河埔大道西边广晟工业园内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东源县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63号3楼,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222619

  传    真:0762-3222619



       附件:关于广东粤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5000辆报废机动车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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