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确保工作有章可循,经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由河源市源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源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暂行评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和落实好该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背景
随着河源市源城区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入住小区的人数越来越多,物业服务行业也得到迅速扩展,物业管理在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区等方面发挥了一些作用,但是小区物业管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7年,国家住建部取消了原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但市场准入机制取消,也随之带来了物业服务品质良莠不齐的现象,企业自律形同虚设,专业化服务质量下降,引起业主的不满,投诉量大幅增加,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物业企业收费不透明,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二是物业企业擅自侵占、损害业主公共空间、共有设施进行牟利,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三是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履职不规范,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四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利用效率不高。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已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焦点和热点问题,也是我区扫黑除恶治乱和“创文”工作的难点之一。
为了解决源城区物业管理上的突出问题,促进源城区物业服务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出台一个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考评的规范性文件,刻不容缓,意义重大。
(二)意义
小区物业服务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与城市治理、社区治理、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联,加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工作,是区委、区政府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客观需要,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品质。制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标准和评分标准,争取培育并评定文明小区一批,创建榜样物业服务企业、星级物业服务项目一批;通过公布行业诚信“红黑榜”对榜样物业服务企业、星级物业服务项目予以表彰,对失信物业企业予以联合惩戒。
二、制定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源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源府发〔2019〕15号)
三、主要内容
(一)制度内容
一是明确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评分标准和等级评定单位。二是明确评定结果有效期。三是组织专家参与辖区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四是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申报条件和需提供的材料。五是明确物业服务不达标项目标准。六是等级评定工作建立检查抽查机制。
(二)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
1、三级物业项目的首次评定实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两级评定机制;项目的复核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二级至一级物业项目的评定实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行业协会、物业主管部门三级评定机制。
2、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需要符合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向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申报)。
3、首次评定制度。
4、等级复核制度。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施行,有效期3年。
五、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源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2-3321159。
河源市源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9日
查看原文件:http://www.gdyc.gov.cn/zwgk/zfgb/gfxwj/content/post_4628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