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大鹏(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环评影响跟踪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园区概要
深圳大鹏(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工业园”)原名“深圳罗湖(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陂角村,2008年6月经原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认定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面积为460公顷,重点发展无污染或轻污染、低水耗、低能耗、低物耗的高新技术产业。
首期位于工业园中部,用地面积83公顷,其中工业用地为37.56公顷、居住用地13.87公顷,主导产业为机械机电,均不产生生产废水。工业园二期工程位于首期开发区域的四周,规划开发面积377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98.24公顷、居住用地26.39公顷,规划人口规模2.145万人,主导产业为机械机电、电子电器、轻工(玩具/眼镜/包装印刷等)。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河源市源城区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源市源城区龙岭工业园龙岭三路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62-3499163
邮箱:gck3499163@163.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29119684
邮箱:chantionyang@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评价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勘查——筛选评价因子与环境敏感点——详细现场勘查——公众参与公告——开发现状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与变化趋势分析——规划与环评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区域污染源和环保基础设施跟踪评价——广泛公众参与、提出存在问题解决方案及规划调整建议、得到环评结论。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通过调查区域开发现状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现状跟踪监测,分析环境质量发展趋势,对规划环评的落实情况、实施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对发展实施中所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性的分析和评估;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等提出解决方案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关注本工业园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规划实施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规划实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意见、对下阶段发展建设中应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它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公众意见表具体见附件),发表对深圳大鹏(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环评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在《深圳大鹏(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环评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深圳大鹏(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环评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河源市源城区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