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对河源市源城区工业园第四期扩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园区概要
源城区工业园第四期(低碳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位于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双头村内,东至博罗县行政界线、西至电厂铁路、北至电厂二期、南至蓝田路。产业园估算总投资为743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66.6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63.78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2.87公顷。产业园规划人口规模2138人,主导产业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食品饮料和水产业、先进材料产业和现代轻工纺织产业等。
二、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河源市源城区共创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龙岭工业园龙岭三路企业服务中心大楼第八层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762-3499222
邮箱:ydghk@q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源市天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大同路东边建设大道北边中心壹号1804号-102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62-6711312
邮箱:296320431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关注本产业园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规划实施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规划实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意见、对下阶段发展建设中应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它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在十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26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联系方式向实施单位、环评单位发表对本规划实施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实施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评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源城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河源市源城区工业园第四期扩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河源市源城区工业园第四期扩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起草说明.doc
本征集意见的结果反馈链接:http://www.gdyc.gov.cn/bmjy/qgyygwh/zwgk/content/post_569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