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鹏(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来源:河源市源城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2-29 16: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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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大鹏(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深圳大鹏(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区域分三个地块,其中,区块一位于源南镇,规划面积3008.44亩,四至范围是东至规划纵九路,南至规划横七路,西至中兴大道,北至力王大道;区块二位于埔前镇、高埔岗街道,规划面积5806.70亩,四至范围是东至京九铁路,南至埔前镇河背村,西至西环路,北至科技大道往北约400米;区块三位于埔前镇,规划面积2114.38亩,四至范围是东至博罗县行政界线,南至蓝田路,西至电厂铁路,北至河源电厂北边。规划方案主导产业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食品饮料和水产业先进材料产业等。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源城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762-3499222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龙岭工业园龙岭三路;

  邮箱:ydghk@qq.com。

  三、规划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评价单位名称:河源市天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62-671131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反馈意见。公众意见表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3日)向规划单位、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话、邮箱、传真或者邮寄的方式反馈给我们。

  源城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本征集意见的结果反馈链接∶http://www.gdyc.gov.cn/bmjy/qgyygwh/zwgk/content/post_596917.html

附件:扩园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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