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源城产业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来源:源城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24 09: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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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源源城产业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基本编制完成,根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有关规划修编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发布如下公众参与公示。

  1、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河源源城产业园区规划修编

  规划地点:河源源城产业园区规划修改后总面积为6.5547平方公里,共有4个园区。区块一位于水产业园片区北部,面积0.6294平方公里;区块二位于水产业园片区南部,面积0.4203平方公里;区块三位于源城区工业园片区中部,面积4.9525平方公里;区块四位于河源市与惠州交界处,地处高新区和源城区工业园片区南侧,面积0.5525平方公里

  规划内容:源城区产业园区于2005年下半年伊始开发,正式进场开展征地拆迁工作,2007年1月,源城区与罗湖区签订协议共同建立源城转移园,2008年6月被省政府认定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开发面积为460公顷。2014年6月,深圳大鹏新区正式与源城区结对帮扶,园区更名为深圳大鹏(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2024年7月,园区更名为河源源城产业园区。

  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发展良好。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河源工业硬实力,建设现代河源,产业园区将引进一批企业入驻,但目前产业园区工业用地紧张,无法满足招商引资的企业的入驻需求。因此,结合河源市发展需求和解决引进项目的落户问题,亟需对产业园区进行扩园和升级改造。

  2、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废水:产业园区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经企业自行预处理后,排入所在区域的污水处理厂(明珠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和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明珠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和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废气:废气源主要包括工业源、生活源,主要污染物包括SO2、NOx、颗粒物、有机废气(VOCs)、酸雾等。根据预测,产业园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情况下,所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采取措施主要有:加强环境管理,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使用工业清洁能源;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并设置必要的环境防护区域。

  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尽量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生产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等。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使用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预防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境风险:产业园区的风险主要为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有泄漏、火灾和运输的风险等等,通过设置应急水池,污水收集池,防渗地面、运输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等风险防范措施来降低风险给环境带来的影响。

  3、环评结论:

  根据报告书分析评价,规划修编实施后,产业园区的建设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广东省及河源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三线一单管制要求等。在严格新入企业的准入、落实总量管控,从环境角度,规划发展的目标、规模及产业发展基本合理。未来,产业园区在项目引进时应严格把关,拟入园企业必须进行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指标、污染治理措施与对策,同时保证治理措施的稳定安全运行。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产业园区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产业园区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向以下网络地址或单位联系人咨询: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mnfqM-k_hsqBffqj_h1pA?pwd=tejb 提取码: tejb

  (2)查阅纸质版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河源市源城区共享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龙岭工业园龙岭三路北边(企业服务中心大楼第1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2-3499222;            电子邮箱: ydghk @qq.com 。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产业园规划修编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规划区影响区域的民众与团体。

  7、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应当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5日。

  源城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51124



附件:规划修编环评第二次公示起草说明 (1).doc

本征集意见的结果反馈链接:http://www.gdyc.gov.cn/bmjy/qgyygwh/zwgk/content/post_680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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