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14 17: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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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会务、机要、财务、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承担本部门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价,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提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配置建议。拟订科技经费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开展经费监管、过程抽查、审计及整改、项目结题验收、问题项目处置、绩效考核等。组织本部门内部审计和项目审计工作。承担全区科研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科技发展规划与产学研结合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性建议,编制和实施全区中短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区重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科技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开发研究等科技规划。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并跟踪和监督实施。协调区级重大科研专项。拟订全区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牵头拟订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编制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并组织实施。拟订科技交流合作计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协助指导产学研创新联盟、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建设、产业创新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承担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工作。承担科技金融结合、科技统计管理、科技形势分析工作。承担我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拓展区相关工作。承担区科技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划。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相关科技规划、农业科技攻关计划、农业科技专项计划。指导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组织申报实施社会发展计划和社会发展方面的科技攻关计划。推动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组织实施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等科技工作。

  (三)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股。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措施和规划方案,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体系建设。组织申报实施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攻关及高新技术项目规划。协助指导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型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申报工作。负责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指导全区生产力促进机构工作,承担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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