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文物督发〔2020〕39号)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进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粤文旅文保〔2025〕6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源城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自2026年1月7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止。
公示期间,对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异议需写明文物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受理单位:源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电话:0762-3312918
联 系 人:廖先生
地 址:源城区公园路41号
附件:源城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信息汇总表.pdf
源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