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源城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2735006999P/2025-00051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源城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9-26
名称: 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行业经营行为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2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行业经营行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9  浏览次数:-

各相关工作机构,各二手车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二手车汽车经营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河源市商务局、河源市公安局、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行业经营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重点要求如下:

  未登记备案的经营主体,须按相关规定办结手续,并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https://ecomp.mofcom.gov.cn)如实备案;登记事项变更的,及时办变更。

  交易前核清买卖双方身份、车辆证照及违法事故记录,按要求建档案(含身份、合同、发票等,保存≥3 年),委托办理需核验身份并留音视频。

  我局将联合多部门查无证经营、违规开票等行为;各主体须逐车实时在管理系统录交易信息,迟漏错报将约谈。

  联系电话:0762-3332346,办公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公园路43号(源城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行业经营行为的通知.docx



源城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