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服务企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近日,源城区发布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都清楚明了。
正面清单
▼ 遵循“九项要求”:
1. 加强政企联络;2. 主动破解难题;3. 强化协商民主;4. 注重人才培养;5. 参加商务活动;6. 助力企业发展;7. 包容审慎监管;8. 打造诚信政府;9. 落实保障要求。
▼ 做到“五个必须”:
1.必须公平对待市场主体;2. 必须全面落实惠企政策;3. 必须提升政务服务效能;4.必须提高监管执法水平;5. 必须认真履行承诺。
负面清单
▼ 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收受企业、商(协)会或其负责人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及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2.严禁接受企业、商(协)会或其负责人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反有关规定接受企业邀请出入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等。
3.严禁违反规定借用企业、商(协)会的钱款、住房、车辆等,违反规定在企业报销应由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严禁违反规定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企业、商(协)会违规放贷牟利,或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职务影响在企业、商(协)会谋取私利。
5.严禁违反规定在企业、商(协)会兼职取酬或以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在企业、商(协)会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该岗位薪资标准的薪酬,在企业参股或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证券。
6.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或为企业不合理要求“站台背书”、说情打招呼或搞利益勾兑和权钱交易。
7.严禁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市场监管、税收征管、证照颁发、金融贷款、财政补贴、公共资源交易等涉企服务事项中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或在服务企业中只挂名不履职、只联系不服务。
8.严禁搞“新官不理旧账”,不兑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承诺,擅自改变或不认可、不执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违反合同约定拖欠企业账款。
9.严禁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违反规定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募捐等。
10.严禁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推荐或指定承包商、供应商,或委托办理个人事项、承揽企业业务、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企业产品和服务等,或纵容亲属利用职务上的影响非法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