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源城区委宣传部向上级宣传部门推荐,近日,《关于表彰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获“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源城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的工作模式,为推动源城区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和政治保障。该局连续5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并获得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集体、第十一批广东省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等21个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 《决定》号召,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模范为榜样,着力激发“南粤儿女心向党、改革开放走在前”的豪情壮志,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