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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请查收“入库纳统”通知
来源:源城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7-25 09: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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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培育社会消费品市场主体,进一步提升总量、提高质量,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政府引导、企业申报、统筹推进、分类施策的原则,源城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现通知区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达标企业积极主动开展申报“纳统”工作。
       一、什么是纳统?

  纳统是指企业(包括法人单位及个体户)经过一段时间经营成长,达到一定规模标准后,纳入当地重点企业管理,并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的工作。其中,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入统标准为年主营收入分别达到2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及以上。
        二、企业纳统是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法律风险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若有单位拒绝接受统计调查或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认定为严重统计失信企业的相关信息将按照有关规定推送至“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纳统有什么好处?

  纳统的企业可参加政府促消费活动、推荐申请风险补偿基金贷款,协调解决企业其他困难问题等。

  纳统的企业可获得相应政策补贴,具体补贴标准需以国家相关部门文件政策为准。

  对企业而言,入库纳统后既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发展实力,又有利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精准施策,提升对企服务水平。
       四、纳统的意义?

  纳统是企业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对于企业和政府都有重要意义。对于企业而言,纳统是其经济实力和社会贡献的体现,有助于企业成长、获取政策扶持,推动企业更好地发展。对于政府而言,纳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基础,有助于更好地了解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
        五、纳统相关要求?

   企业申报入库的时间

  (一)新开业(投产)企业按月度审批入库

  新开业(投产)的企业和项目是指上年第4季度及当年新开业(投产)的单位或新开工的项目,每年2—12月通过月度审批入库,申报期截止每月10日。

  (二)成长型企业按年度审批入库

  开业(投产)一年以上的法人企业,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行业入库标准时,只能在每年年底年度审批或次年2月月度审批入库,审批通过后,纳入当年年度统计。

  企业所需的申报材料

  批发业零售业: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需加盖企业公章)、营业场所图片(需加盖企业公章)。

  住宿业和餐饮业: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需加盖企业公章)、营业场所图片(需加盖企业公章)。

  若企业自我判定符合条件,可主动联系经营所在属地(镇街经发办)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请提供以上资料正式申请达限纳统。

  附:源城区各镇(街道)、区工业园管委会经济发展办联系方式

  埔前镇:李春灵 0762-3234989

  源南镇:揭一栩 0762-3235275

  东埔街道:叶小英 0762-3886939

  源西街道:吴俊峰 0762-3371090

  上城街道:叶国斌 0762-3189100

  新江街道:江飞燕 0762-3126682

  高埔岗街道:周琮皓 0762-3493404

  区工业园管委会:廖俊 0762-349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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