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运输企业、站场、区公路事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源城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此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所辖范围和职责,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好相关工作。请各相关业务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股室(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于2月28日前报送区交通运输局法制安全股。
源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24日
为确保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源城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我局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特制定2025年度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等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大安全风险排查和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遏制一般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内容
(一)对行业股室(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指令执行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台账档案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及职责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工作暨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的召开及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重要时段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7.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9.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应急队伍建设、装备储备等落实情况;
10.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分析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工作落实情况;
12.行业职业健康工作落实情况。
(二)对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2.“两客一危一重”重点车辆、营运船舶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运输站场、渡口码头、工棚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公路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在役干线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干线公路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7.工程建设“两区三场”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高处作业、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特种设备使用等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深基坑、高边坡、围堰、支架、挂篮等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组织形式
(一)综合督查。主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有关单位,根据行业或所管辖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及履职需要而组织实施。区局拟于春运、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同时按照上级部署适时开展以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二)专项督查。主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业务机构及行业有关单位,根据所管辖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形势及履职需要而采取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方式和程序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各股室(单位)在年度内不少3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请局各相关业务股室和直属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股室(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于2月28日前报区交通运输局法制安全股。
(三)日常检查。主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业务机构及行业有关单位、行业企业,根据所管辖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而组织实施。应当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包括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的检查。
(四)企业自查。行业企业每月组织不少1次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主要负责人至少每月组织开展1次重大隐患排查,主要推动本单位(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台账、文件、资料、记录、证照、设施设备、工艺、场所和岗位等情况,并严抓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以更加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结合各自管理职责,及时对2025年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和完成时限,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组织、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领导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股室(单位)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分管具体业务班子成员每年参加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不少于4次;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实行挂钩领导“一日一联系、一日一提醒、一日一督促”。
(三)强化工作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特别要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安全排查检查工作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发现的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漏洞盲区,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逐一严抓整改,并举一反三,做到“发现一个、排查一批、消除一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落实防范措施,加强严密监控,确保生产安全,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