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源城区农业农村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4日
源城区农业农村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源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源府办函〔2024〕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区委“1139”具体安排和市农业农村局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二)工作目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农业农村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能力及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着力提高政治能力
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强化法治思维,推动行政执法人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全面提高业务能力
(1)逐步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
(2)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要建立广东省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登记卡,如实记录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接受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情况,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3)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业务部门培训工作的指导。下放的区级农业行政执法事项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由相关的区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培训,鼓励跨部门联合开展培训。
3.切实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机制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离开执法岗位的人员,要依法及时收回并注销行政执法证件。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行政执法部门要梳理形成本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列明问题表现、整改措施、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等,狠抓问题整改。
5.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推动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根据上级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管理情况及时完善本级行政裁量权基准及适用规则,对外公布并加强动态管理。
6.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信息依法公示率达到100%,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到100%,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
(三)健全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7.梳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结合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工作,推进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制定和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事项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协调统一。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本部门行政处罚等权责清单事项认领并对外公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动态调整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依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的清理工作。
8.做好镇(街道)赋权工作
稳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包含林业)执法事项下放,加强技术支撑,协助做好已下放镇(街道)的农业农村领域(包含林业)行政执法事项定期评估工作,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提出调整建议。区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农业农村领域(包含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赋权镇(街道)处罚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9.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协作
(1)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文件,完善和落实各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套制度,依法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办理,形成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合力。
(2)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在执法办案、业务监管过程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以及失职失责等线索,按照所涉及人员的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或者纪检监察机关。
(四)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0.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法规,依照《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规范本级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内容、方式、程序等内容。继续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工作。
11.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上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严格履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12.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协作联动,及时移送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构建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高效的监督工作体系。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推行“扫码入企”制度,进一步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
(五)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
13.深化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普及应用
(1)提高“河源粤执法”上线办案率。
(2)按上级部署推行行政执法案件“一案一码”制度,更好保障知情权和监督权。
(3)推动“河源粤执法”与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社会综合治理等平台业务联动,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实现快速响应、精准执法。
(六)持续强化水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1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部门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并注重行政执法部门队伍梯队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部门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15.强化权益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情况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二)强化督促落实。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每项任务举措严格按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法治源城考评和区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三)做好宣传培训。要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氛围。

